陕建发〔2015〕9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2015年3月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查处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陕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陕建发〔2014〕334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排查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4〕382号)要求,截至2015年4月10日,各市(区)向省厅报送了2015年3月份《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月度汇总表》(各市查处汇总情况见附件)。西安、咸阳、杨凌、汉中、商洛、渭南、铜川、榆林、神木、府谷10个市地均按要求上报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
按查处建筑施工违法项目数我省在全国排第2位,按查处转包挂靠等四类违法行为项目数我省在全国排第1位,按处罚金额排序,我省在全国排第16位。
二、月报情况
2015年3月共排查建筑工程项目1357个,检查建设单位841家,检查施工企业863家。
共有61个项目存在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其中违法发包行为项目14个;违法分包行为项目14个;违法转包行为项目3个;无施工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项目19个;存在挂靠行为项目12个;招标资质要求设置不合理7个;“项目经理严重缺岗”违法行为6个;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项目3个;未履行职责,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5个;未竣工验收擅自入住项目2个;无规划许可证项目3个。
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44家、施工企业38家、违法个人24人。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工整改、罚款、清出市场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责令停工整改、通报批评的企业53家;4家劳务企业3年内禁止在杨凌示范区范围内承揽工程;对9家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处以罚款,共计61万元。
三、各地查处情况
从各市地查出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来看,西安19个、铜川9个、渭南9个、商洛8个、杨凌3个、咸阳2个、榆林2个、神木1个、府谷1个、汉中1个。从查处的转包、挂靠等四类违法行为看,渭南9个、铜川9个、咸阳2个、西安2个。
综合两项,对工作力度大的西安、铜川、渭南予以表扬。
安康、宝鸡、西咸、延安、韩城3月虽有检查项目,但查处违法违规工程和处罚均为零,提出批评。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报表情况来,春节后,各市地加大了排查工作力度,按照省厅座谈会精神对市场违法行为认真检查。但从各市上报基本情况来看,个别地市仍然存在对打非治违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检查走过场的问题。宝鸡市、延安市、西咸新区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以来查出违法项目数一直为零。
请各市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陕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陕建发〔2014〕334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排查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4〕382号)要求,扎实认真抓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真实准确的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数据、减少误报、漏报、坚决杜绝谎报,并于每月3日前按照所辖行政区县将上月度查处情况汇总报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办公室。对查处工作仍不认真的市(区)省厅将约谈主管局长。
附件:2015年3月各市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