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硕士旅馆自缢 从央企辞职后靠网贷度日
25岁硕士旅馆自缢 从央企辞职后靠网贷度日
对家人谎称在武汉工作,
实则靠着小额网贷“借新还旧”,
辗转在小旅社、网吧“流浪”生活。
1月29日凌晨,
来自湖北天门的农家子弟、
25岁的研究生罗正宇,
在江岸区上海路一家小旅社自缢。
事后,家人从其遗物手机信息中,发现了其支付宝仅余0.71元,13个手机网贷“APP”,共欠下5万多元债务。
留下遗书:都是我的错,对不起
“在武汉玩了一年,什么事都没做。没什么遗产留下,借了一屁股债,不会还了。我太幼稚了,大人和我说的都是对的。可惜我明白太晚。都是我自己的错,对不起……”1月31日,50岁的罗父罗立军几次捧起儿子罗正宇的手机,看着电子“便笺”上的留言,几次老泪纵横。
罗正宇的遗书
“1月13日,儿子刚过完25岁生日,我们本来约好一起回老家过年的……”罗立军告诉记者,1月20日下午,儿子还给他欠费手机充了100元话费。父子俩约好:1月30日晚上10时,儿子到武汉火车站接他。
“29日早上9时,警察给我打电话说他自杀了……”当晚,罗立军从打工地浙江绍兴赶到汉口殡仪馆,见到了儿子的遗体。后来警察给他看了监控录像:当晚,罗正宇穿戴整齐,曾独自一人在楼道内上下徘徊,凌晨3时40分以后,他上到三楼平台后,再未下来。
在死者床头手机便笺中,还留下一份疑似给旅社老板的遗言,“老板,你立刻报警吧,我在顶楼上吊自杀了!”
自称在工作,出事前3天还在报平安
对罗正宇离去,家人始终想不出答案。
父亲罗立军告诉记者,2010年,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经过6年本硕连读,2016年7月毕业,后应聘进入到武汉一家央企工作。对农家子弟来说,本来应该是苦尽甘来。
“这家央企主要从事城市轨道建设,签约后,儿子随后被外派到杭州一项目工地上锻炼,每月工资能拿6000元。”罗立军说,不过才干了半年,儿子就不顾家人劝阻,坚持要辞职。
2016年底,儿子回老家过完春节,正月十五刚过就到武汉发展。罗立军透露,父子两人分手时,儿子透露身上还有1万多元积蓄。
罗立军说,儿子罗正宇基本上由爷爷奶奶带大。儿子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成绩优秀,没让他操什么心。
罗正宇和爷爷十分亲近,即便大学毕业,依然保持着每周五和爷爷通电话的习惯。罗立军说,2017年8月,儿子还跟他透露,找了一家汉口的网络科技公司上班。
直到出事3天前,罗正宇还在跟爷爷报平安,说工作身体“挺好”。
“没想到这些都是儿子骗我们的,”罗立军说,儿子出事后,他曾专程到这家公司探访,对方称儿子从未在此上过班。
靠网贷生活,支付宝余额仅剩0.71元
1月31日,记者从江岸区警方获悉,对于罗正宇死亡定性为“自杀”。
罗正宇的家人告诉记者,种种证据显示,罗正宇在武汉这1年,一直没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而是靠网络借贷“流浪”生活。
小旅社住客登记显示,罗正宇1月23日入住该旅社,房费55元/日,这家旅社条件简陋,房间内仅一张床。
罗正宇的全部遗物,除了一个读大学时的破旧拖箱外,就是一个蓝色双肩包。几件旧衣服、一个钱包和一部价值千元的智能手机。钱包中仅有一张身份证,无一分现金。
家人登录其手机,发现其支付宝余额仅剩0.71元。
在手机中,共发现“招联金融、贷上钱、来分期、安逸花、借贷宝、马上金融、贷小强”等13个网贷APP,总共欠下5.2万元分期欠款,这些小额贷款大多从单笔1500元至8000不等,被分成半年至1年不等的分期,目前不少已经逾期。
死者支付宝和微信记录显示,每次贷到钱后,除大部分用于偿还旧账外,剩余被用于充值到支付宝,进行日常消费。
支付宝消费记录显示,罗正宇最近1年活动轨迹均在武汉,基本在江汉路和胜利街一带、几家网咖和便利店,以及租住地附近的几家炸酱面、拉面馆、牛肉面馆和汤包店。
家人怀疑:高利贷成催命稻草
除以上有据可查的13个网贷APP分期欠款外,还有几笔共约1万元的微信私人高利贷,让其三叔罗季军怀疑,侄儿罗正宇是不堪债务压力,走上了绝路。
记者注意到,这些通过微信私人转款方式进行的借贷,利息和各种手续费十分高昂,一家名为“51掌上宝”的刘某1月22日,通过微信借给死者3000元,在扣除700元续期费后,实际仅到账2300元。仅仅一周后,连本带利就滚到了3900元,由于未能还款,第三方催债公司已介入收债,催债人员称,他们是按本金10%、300元/天收取违约费。
目前,包括罗正宇的父亲、二叔和三叔在内多位家人,已接到了催债公司的各种骚扰电话和短信,有些威胁说“当心点”。不得已,他们将死者的殡仪馆开出的单据贴在微信圈内,以试图让催债者止步。
律师:家属可不必代偿债务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因此如果合同约定贷款未及时偿还时违约金畸高,即造成综合资金成本超过年利率24%、特别是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刘源波表示,对死者没有清偿的借款等款项,只要死者负债大于资产,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死者父母可选择放弃继承,这样就不用清偿死者的债务了。
另外,刘源波告诉记者,因为死者是自杀,故放贷公司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过,如果放贷公司在催债时存在过激言语或不当行为等过错时,就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此,死者父母可在有证据情况下,依法向法院起诉。
每个人的生命都很宝贵,
人生中,
你会面对无数困难,
请积极面对,
而不是一走了之。
愿死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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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综合人民网、长江日报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