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8月19日至8月28日勘察设计资质审查结果的通告

19.09.2014  19:09
  根据建设行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厅对2014年8月19日至8月28日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合格企业在陕西建设网相关系统中填报信息,点击提交后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受理单、资质证书正副本,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领证手续。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茂通大厦4楼。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