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11月12日召开听证会 居民天然气价格或将上调
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11月12日该局将召开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此次听证会将重新核定城市燃气配气价格,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
设24名听证会参加人
今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自2018年6月10日起上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0.23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终端销售由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调价前须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据了解,西安市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将于11月12日召开,设24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为:消费者10名(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采取由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及市消费者协会推荐报名两种方式,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经营者3名,由西安城投集团推荐;专家学者2名,由市价格协会、市燃气协会各推荐1名;其他相关利益方2名,由市燃气协会推荐;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7名,由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政府研究室、西安城投集团、市消费者协会各推荐1名。此外,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
据悉,此次听证会的听证方案要点有:落实国家和省上要求,调整城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重新核定城市燃气配气价格;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
囤气可能会让你多掏钱
马上要到采暖季了,有些市民一听要召开听证会,就赶紧囤气,其实没有必要。
目前,我省执行的是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将居民生活用气量划分为三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量独立采暖(使用家庭壁挂锅炉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000立方米(含)及以下,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480立方米(含)及以下,用气价格仍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第二档气量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000立方米—3000立方米(含)之间,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480立方米—660立方米(含)之间,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第三档气量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000立方米以上,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5倍。
这也就意味着,非独立采暖的家庭,年用气量超过480立方米,就无法享受1.98元/立方米的气价了。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生活中,很多市民喜欢一次多买点气囤着,“我一般都是年初买上几百立方米气,中间用完了再买几百立方米,用不完明年接着用。”市民刘女士说。但是,在阶梯气价的背景下,如果再这样囤气,很可能会让你多掏钱。因为按照政策规定,我省居民阶梯气价以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年度周期内购买的,超过一档用气量的部分就得多掏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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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居民天然气今起每方涨8分
华商报宝鸡讯(记者张宝龙)10月31日上午,宝鸡市物价局召开关于宝鸡市市区天然气价格情况通报会。11月1日起,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第一档气每立方米上调0.08元,由1.98元调整为2.06元。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5元,由2.3元调整为2.25元。
此次调价后,对于城镇居民家庭,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按户均月用气21立方米计算(据统计,市区一家三口含热水器居民户月均用气量约21立方米),毎月增加支出1.68元,每年增加支出20.16元。
为满足群众购气需求,宝鸡中燃公司除在金台、渭滨、高新和陈仓区一共6个综合客户服务大厅可以购气之外,在以下这几个银行网点设有售气窗口:长安银行广元路支行(经二路宝隆御邸二期);渭滨农商行新城支行(高新大道40号);姜谭路巨家村分理处(秦机家属院西侧);宝光路26号桥头分理处(石坝河大转盘东南角);陕西信合金台联社营业部(大庆路86号紫金融园);新福路16号新福路分社新福园(豪城天下对面);群众路52号金台联社五星分社(宝鸡监狱南隔壁)。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