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簿证3月1日启用 陕西已有不动产登记局

27.02.2015  1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样本封面及部分内页

  自3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作为物权归属根据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主要内容,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26日正式对外公布。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26日说,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证书记载事项应当与登记簿一致。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核心载体,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意义重大。

  登记簿不仅是物权归属根据,也是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查询的主要内容。登记簿统一,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才有基础。统一证书,消除分散登记模式下证书不统一、不同物权颁发不同的证书的弊端,便民利民,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重要目的之一。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了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说,今年会有更多的地区陆续开始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力争2015年年底,全国全面颁发新版证书。

   登记了,将会影响我们什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10项权利。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必须要换新证吗?不得强制当事人更换

  对大多数人来说,各种本本含金量最高的就是不动产证书——城市商品房、农村宅基地“房本”等。启用统一不动产簿证,对我们这些“宝贝”影响几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面实施要有一个过程。条例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因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以及条例实施前分散登记时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说。

  “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强调,各地不得强制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楼市会出现抛售吗?不会产生过大影响

  “不动产统一登记马上要实施了,你说,有多套房子的人会不会抛售?如果抛了,房价会不会降下来呢?”30岁的郑州居民蒋如林已结婚生子,目前仍租房居住,一直等着出手买房时机。

  蒋如林的问题颇具代表性。尽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衷并非降房价,但不可否认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客观影响。

  尽管部分市场研究机构预计,随着不动产登记加速,大户型二手房供应将继续增加,可能会导致部分持有多套房业主挂牌增多,但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不会产生过大影响。

  中国房地产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认为,房价主要还是由供求、预期等因素决定,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不会对房价产生太大影响。

   房地产税的靴子会落地吗?征收脚步日益临近

  针对房地产税山雨欲来的报道,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说,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

  不动产登记靴子落地后,会有人出于房地产税渐行渐近原因,将拥有的多套房产出售。

  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陈飞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意味着房地产税征收脚步日益临近,对于商品房投机者将是很大打击,会逼迫部分空置房进入市场,可望有效降低已售住房空置率。

   小产权房”怎么办 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东西

  针对不少城市居民(当然也有城郊农村居民)较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26日表示,不动产登记是按物权法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的行动,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东西。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条文明确,世界上普遍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更不可能通过合法登记‘漂白’。

  有专家分析认为,小产权房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以及农房宅基地的统一登记都将对小产权房问题形成倒逼作用,其解决方案也将随之列入议事日程。

  随着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全面启用,另一个问题浮出水面——房产、地产统一登记突显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重光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的要求。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会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显化。“随着不动产登记推进,登记这一技术问题背后的产权问题会更明晰,依法改革任务也会更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