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2月21日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2月21日
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1日-2017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71007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陕西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西安汤峪林海温泉度假区一期项目 | 蓝田县汤峪镇代寨村、圪塔村、石坡村 |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规划的总用地面积为217717.73m 2 (326.58亩),在用地范围内建设温泉度假酒店区、体育温泉酒店区、养生度假区、入口服务区、商业服务区、生态涵养区等六个分区板块,总建筑面积70936m 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外排废温泉水一部分补充项目区北侧的人工水景湖蒸发水,其余经景区内的排水管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废水(含隔油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经专用的污水管网收集后输送污水处理设施)部分用于景区绿化,其余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汤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汤峪河。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将发电机尾气引至楼顶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度假酒店顶部排放。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采用低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采取隔声、吸声措施;对因振动而产生噪声的设备,在其设备基础上采取减振措施。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在各分区的偏僻地段设集中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由汤峪镇镇环卫部门运至蓝田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餐厨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 采用报纸和张贴告示、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了100份调查表,收回了100份,问卷回收率100%。74名受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26名受调查者表示无所谓,无人反对。 相关部门意见: (1)、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印发西安汤峪林海温泉度假区一期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2)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汤峪林海温泉度假区一期项目备案的批复。(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汤峪林海温泉度假项目建设指标调整的批复。(4)、蓝田县水务局文件关于陕西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钻凿R1b地热井申请的批复。(5)、蓝田县水务局文件关于陕西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钻凿R3b地热井申请的批复。 | 029-86785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