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标识化”为水产资源保护利用探路

07.08.2015  09:58
          “标识的作用在于区别野生大鲵和人工驯养大鲵,带来的是积极的推广意义,现实的操作办法,可以一站式解决养殖大鲵商品化的问题,让大鲵能够更好地走上餐桌,结束地下交易行为;产地可追溯的防伪编码标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病鱼、野生鱼流入市场,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维护。大鲵商品化销售瓶颈的打开,在保证养殖大鲵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使野生大鲵资源得以更好地保护。”汉中市水利局局长王基刚说。
     
          大鲵作为中国特有的两栖动物,天然资源在历史上相当丰富。由于过度捕捞、森林砍伐等原因,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大鲵天然资源出现大幅下降。80年代以后,大鲵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过二十多年的保护和发展,大鲵野生种群的主要栖息地得到保护,局部地区种群数量有所恢复,特别是近几年来,通过人工增殖放流不断恢复自然种群数量。人工驯养繁殖种群数量大幅增长,在部分地区已发展成为一项新兴产业,在培育养殖新品种、促进产区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安排,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按照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数量,向其配发标识,标识配发情况报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备案。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正在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实现标识可查询、可追溯。养殖大鲵“标识化”,旨在进一步加强大鲵野生种群及栖息地保护、建立标识管理制度和可追溯体系、加强大鲵市场监管和疫病防控。本次养殖大鲵标识管理制度,也是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新形势下,探索如何更好地平衡保护与利用之间关系的一次有益尝试。陕西省渔业局总工程师孙长铭认为:“从法律体系来讲,大鲵一直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管理,直到养殖大鲵出现之后,伴随人工繁殖量的增加,大鲵由原来的野生动物变成了养殖水产品。标识化有利于形成水产品的溯源机制,也必将推广到所有鱼类商品。包括正在建立的产地水产养殖数据库,最终建成都将直接作用于渔业执法检查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标签和标牌的使用,本身就能自成品牌。简化养殖手续办理,标识高度养殖信息,保障市场流通畅通无阻;通过标识牌、标识签代码相关信息,可以查询和追溯到标识牌、标识签,所对应的产品及其产品相关来源信息;在实现市场自由流通的过程中,品牌信息、质量信息同步会在标识中体现。“大鲵由高端消费走向平民市场,由产业无序走向健康规范,都将在标识化推广中逐步实现。”孙长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