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西安两级法院:刑事案件速裁为审判提速
截至目前,西安市两级法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审理涉及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盗窃等15种罪名案件881件,从立案到审结最短用时14天,信访投诉率和抗诉率均为零,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
2014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北京、西安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进一步简化刑事诉讼规定的相关诉讼程序,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启动部署会,指导西安市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原则、时间安排、职责任务,建立了报告备案、沟通联系、监督制约等机制,在莲湖、雁塔和蓝田3个区县先期试点的基础上,从2015年1月开始,在西安市两级政法机关全面推开试点。
西安市在试点工作中,严把“四个关口”,确保试点依法扎实推进。严把“范围关”,在全国人大授权的11类犯罪的基础上,细化了毒品犯罪和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的范围,明确了17种罪名的适用情节和排除适用情况。严把“程序关”,专门制订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流转卡》和标识专用章,对侦查、审查、审判阶段的办理时限,启动和终止环节的执行机关及标准,诉讼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逐项明确和解决。结合适用速裁案件的特点,严把“证据关”,专门制订了7种11类罪名的《证据收集指引表》,加强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完善证据链条。严把“权利关”,整合规范侦查、审查阶段权利义务告知内容,专门制订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速裁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刑事速裁案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会见笔录》,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通过一年多的试点,西安市两级法院对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坚持能不羁押就不羁押,尽量缩短办案时间,判决当庭送达率达到100%,不仅诉讼效率大幅提高,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而且较好解决了以往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关多久判多久”、“实报实销”等超期羁押问题,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