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5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7.05.2016  00: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2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阎良快速干道西环路至关咸路段建设工程

西安市阎良区、临潼区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道路全长4.075km。设计车速60km/小时。K0+000~K0+710.5段一级标准设计,路基宽度30米,K0+710.5~K4+075段二级标准设计,路基宽度17米。项目总投资13797.93万元。工程总占地面积16.96hm 2 ,其中永久占地12.63hm 2 ,临时占地4.33hm 2

主要影响因素: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沥青铺设烟气;废水为机械车辆冲洗水及生活污水;噪声为机械车辆噪声;固废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态影响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汽车尾气,降水路面径流,交通噪声等。

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废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水喷淋降尘,车辆加盖蓬布;加强机械车辆保养;废水:施工营地租赁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设施处理,冲洗等废水洒水降尘;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围挡,限速禁鸣笛等;固废: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填埋;生态:严控占地面积,表土收集用于绿化,严禁随意破坏植被,避免雨季开挖,动土区遮盖,边坡实施人工与生物防护。运营期废气:强化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废水:保持路面清洁等;噪声:敏感点安装隔声窗,限速,禁鸣;生态:工程结束后及时绿化,加强绿化区维护管理。

建设单位于2016年1月6日公路沿线现场张贴公告, 2016年2月27日在《三秦都市报》上刊登公告信息,2016年3月15日发放调查表,97%的公众表示支持,3%的公众表示无所谓,没有持反对意见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