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关于2016年9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248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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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8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71004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市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 大唐东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东起乐居场、西至太乙路,南起建东街、北至咸宁路 |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涉及改造的土地面积为100030m 2 (150.045亩),总建筑面积为82600m 2 ,规划用地面积68800m 2 ,规划总建筑面积168845m 2 ,其中建筑内容包括住宅、商业、中小学及配套公建。 | 1、施工期 ①废气 本工程拆迁过程中由于建筑物拆除、渣土装卸及清运会产生扬尘;拆迁及清运所用,器械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 ②废水 项目拆迁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机械清洗产生的少量废水。 ③噪声 本工程拆迁过程中不采用爆破方式,拆迁期噪声主要是拆迁机械、拆迁行为、运输车辆的噪声。 ④固废 施工工人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期拆除阶段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原有房屋拆除产生的砖瓦石块、渣土、泥土、废弃的混凝土、水泥、砂浆和各种建筑装修材料等,建筑垃圾成分以无机物为主。统一收集后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建筑垃圾场地在西安市长安区常兴第三砖厂回填点。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措施 ①停车场尾气:项目设有地下车库,车辆进出停车库及在车库内行驶时,刹车、怠速及起动时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对停车库内环境空气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对地下室的空气进行强制机械通风换气,并经百叶窗进行集中排放。 ②燃料废气及油烟废气:油烟废气主要为住宅楼生活炊事、餐饮燃料烟气。小区居民生活和冬季采暖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对空气环境影响小。居民生活炊事会产生油烟废气,油烟由于产生量小并且分散,由各住户均自行安装抽油烟机将油烟通过集中式排烟道从楼顶排放,并在集中式排烟通道口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通过以上措施油烟对环境影响小。 ③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项目设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备用发电机房设在地下库房内,仅在停电时短时间启动,因此发电机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时间很短,影响范围很小,影响轻微。 ④垃圾收集点臭气:本项目垃圾臭气主要来自垃圾收集点。 环评要求项目当天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防止瓜果蔬菜的的废弃物腐烂产生异味,转运垃圾的车采用密闭式,垃圾不外露,产生的少部分恶臭污染物经空气扩散、稀释,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排水主要为住宅、商场产生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清洁污水及车库产生的冲洗废水,总排放量为503.19m 3 /d,17.46×10 4 t/a,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 5 、SS、动植物油和氨氮。餐饮废水设置油水分离器,餐饮废水必须经过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再和生活污水一同排至化粪池,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中小学餐厅废油脂和枯枝败叶等绿化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的主要特点为有毒有害成分较少,有机物含量高,易腐物含量高,随季节变化大。生活垃圾由住户袋装后放入垃圾箱,由专人负责当天垃圾当天清运,之后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垃圾箱加盖且在垃圾及时清运的情况下不会产生较大臭味。中小学餐厅产生的废油脂产生量为7.2t/a,采用专用垃圾回收桶收集,密闭存放并定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4)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生活类噪声:项目内部噪声源为生活类噪声及公共场所噪声,生活类噪声来源于社区内部人声喧哗、夏季家用空调室外机运行产生的噪声等,小型噪声源分布均匀且声级较低,声级大多不超过80dB(A)。通过楼板、墙壁阻隔、门窗等基本可消除其对外界的影响;公共场所噪声包括临街商铺等场所流动人员所产生的噪声,一般情况,社区人流活动噪声发生时间集中在昼间非午休时段,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影响很小。 配套设施噪声: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水泵、风机等配套系统。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省、吸声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以减振降噪;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弹性吊架固定,以防刚性振动引起的噪声,中央空调冷却塔设置于楼层顶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空调外挂机和餐饮油烟引风机远离居民住宅,保持一定距离,经过对噪声源采取以上方式处理后,可将声源噪声减低20~40 dB(A)左右,使厂界噪声达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对外部的声环境影响很小。 主干道交通噪声:由于项目周边道路的交通噪声值较大,项目区域内建筑夜间噪声均不能满足2类标准要求。为了减缓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住宅居民的噪声影响,因此本环评报告要求本项目临路住宅全部安装隔声窗,建设单位应优化建筑设计、加强住宅内隔声设计、采取卧室加设隔声窗等措施,以保证满足小区内居民正常生活要求。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
2 | 西安市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 八仙宫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 东起景龙池、新庆巷,西至五道十字南街、北街,南起东关正街、柿园路,北至永乐路 |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552.548亩,总建筑面积557500m 2 ,共分为25个子地块,包括住宅、商业、小学以及公共建筑等,其中DK-1、DK-2、DK-3、DK-4、DK-5-1、DK-7-5、DK-7-6、DK-10、DK-12、DK-15、DK-16、DK-17-1为二类居住用地,DK-5-2、DK-5-3、DK-6、DK-7-1、DK-7-4、DK-8、DK-9、DK-11、DK-14为商业用地,DK-7-2为医疗卫生用地,DK-7-3为教育科研用地,DK-13、DK-17-2为中小学用地 | 1、施工期 ①废气 本工程拆迁过程中由于建筑物拆除、渣土装卸及清运会产生扬尘;拆迁及清运所用,器械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 ②废水 项目拆迁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机械清洗产生的少量废水。 ③噪声 本工程拆迁过程中不采用爆破方式,拆迁期噪声主要是拆迁机械、拆迁行为、运输车辆的噪声。 ④固废 施工工人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期拆除阶段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原有房屋拆除产生的砖瓦石块、渣土、泥土、废弃的混凝土、水泥、砂浆和各种建筑装修材料等,建筑垃圾成分以无机物为主。统一收集后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建筑垃圾场地在西安市长安区常兴第三砖厂回填点。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措施 ①停车场尾气:项目设有地下车库,车辆进出停车库及在车库内行驶时,刹车、怠速及起动时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对停车库内环境空气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对地下室的空气进行强制机械通风换气,并经百叶窗进行集中排放。 ②燃料废气及油烟废气:油烟废气主要为住宅楼生活炊事、餐饮燃料烟气。小区居民生活和冬季采暖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对空气环境影响小。居民生活炊事会产生油烟废气,油烟由于产生量小并且分散,由各住户均自行安装抽油烟机将油烟通过集中式排烟道从楼顶排放,并在集中式排烟通道口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通过以上措施油烟对环境影响小。 ③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项目设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备用发电机房设在地下库房内,仅在停电时短时间启动,因此发电机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时间很短,影响范围很小,影响轻微。 ④垃圾收集点臭气:本项目垃圾臭气主要来自垃圾收集点。 环评要求项目当天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防止瓜果蔬菜的的废弃物腐烂产生异味,转运垃圾的车采用密闭式,垃圾不外露,产生的少部分恶臭污染物经空气扩散、稀释,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排水主要为住宅、商场产生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清洁污水及车库产生的冲洗废水,总排放量为3273.71m 3 /d,973450.89 t/a,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 5 、SS、动植物油和氨氮。餐饮废水设置油水分离器,餐饮废水必须经过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再和生活污水一同排至项化粪池,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中小学餐厅废油脂和枯枝败叶等绿化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的主要特点为有毒有害成分较少,有机物含量高,易腐物含量高,随季节变化大。生活垃圾由住户袋装后放入垃圾箱,由专人负责当天垃圾当天清运,之后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垃圾箱加盖且在垃圾及时清运的情况下不会产生较大臭味。中小学餐厅产生的废油脂产生量为14.4t/a,采用专用垃圾回收桶收集,密闭存放并定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4)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生活类噪声:项目内部噪声源为生活类噪声及公共场所噪声,生活类噪声来源于社区内部人声喧哗、夏季家用空调室外机运行产生的噪声等,小型噪声源分布均匀且声级较低,声级大多不超过80dB(A)。通过楼板、墙壁阻隔、门窗等基本可消除其对外界的影响;公共场所噪声包括临街商铺等场所流动人员所产生的噪声,一般情况,社区人流活动噪声发生时间集中在昼间非午休时段,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影响很小。 配套设施噪声: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水泵、风机等配套系统。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省、吸声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以减振降噪;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弹性吊架固定,以防刚性振动引起的噪声,中央空调冷却塔设置于楼层顶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空调外挂机和餐饮油烟引风机远离居民住宅,保持一定距离,经过对噪声源采取以上方式处理后,可将声源噪声减低20~40 dB(A)左右,使厂界噪声达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对外部的声环境影响很小。 主干道交通噪声:由于项目周边道路的交通噪声值较大,项目区域内建筑夜间噪声均不能满足2类标准要求。为了减缓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住宅居民的噪声影响,因此本环评报告要求本项目临路住宅全部安装隔声窗,建设单位应优化建筑设计、加强住宅内隔声设计、采取卧室加设隔声窗等措施,以保证满足小区内居民正常生活要求。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