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17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西安市浐灞河发展有限公司浐灞金融文化中心项目 | 项目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灞河西岸,西临浐灞大道,南临半岛环路,北侧为浐灞金融商务中心一期,东侧为浐灞金融商务中心二期。 | 西安市浐灞河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m 2 ,总建筑面积124690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800m 2 ,地下建筑面积47890m 2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21层办公楼,同时建设配套公建及辅助工程设施(地下停车场、绿地、道路、管网等)。项目总投资653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3.5万元,占总投资的0.57%。项目目前处于建筑主体建设阶段,预计2015年年底竣工,属于补做环评。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封闭施工、湿法作业、覆盖和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方施工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采用低噪声机械,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禁夜间施工。项目目前处于建筑主体建设阶段,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已采取以上扬尘及噪声防治措施,在今后施工中应当继续严格执行。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垃圾同弃土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设置24个排气口,排气筒高出地面2.5m。项目餐饮为咖啡及茶室,含少量简餐,运行过程中不产生餐饮油烟,只产生少量蒸气,通过公共烟道从项目所在建筑楼顶排放。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楼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简餐产生的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西侧浐灞大道市政中水管网已铺设到位,因此项目建设中水管网及预留中水管道接口,待项目建成运营后引入市政中水,主要用于绿化、道路浇洒等。 (四)针对项目设备噪声,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房、换热站、空调制冷机房等设于地下室内,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和减震垫。采取以上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场界贡献值较小。冷却塔选用低噪声冷却塔,基础采取减振措施,风机采用低转速风机,进出风口部位安装消音器。环评建议冷却塔机组与场界的距离至少应为28m,如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28m要求,应对机组超标场界一侧采取隔声屏障、吸声等措施,保证场界噪声贡献值达标。针对外部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应优化建筑设计、加强室内隔声设计、临路建筑加装双层中空玻璃窗等措施,以满足正常办公要求。 (五)项目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袋装由专人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西安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浐灞分局(029-83592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