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4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天鹅湾•西园项目
|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北侧为天朗大兴郡(在建),南侧隔大兴东路为省供销储运公司家属院,东侧为红庙坡医院,西侧为大兴医院医疗楼及博雅苑小区。 | 西安兴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0804.86m 2 ,总建筑面积151510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000m 2 ,地下建筑面积31510m 2 。建设内容以高层住宅为主,配套建设商业裙楼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38万元,占总投资的0.55%。预计2016年6月竣工。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封闭施工,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防止施工扬尘污染。采用低噪声机械,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的位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尽可能地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本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量约5.1m 3 /d,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后剩余建筑垃圾同弃土运至北三环惠西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往江村沟垃圾填埋场。 (二)地下停车库总共设13个排气筒,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排气口作适当的美化处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米;项目拟在地下设备间内设置备用发电机,备用发电机很少使用,若运行会产生CO、NOx等废气,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烟道排放,排放口朝向应避开住宅楼和人群易聚集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在东侧裙楼2层处设一座托儿所,托儿所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81.7m 3 /d,托儿所食堂的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邓家村污水厂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459.6t/a。小区内设有带盖垃圾桶,垃圾由专人分类收集,统一运往西安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托儿所餐饮产生的废油脂由专用容器收集放置,交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五)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等设备设于地下设备间内,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吸声和消声处理措施。换热站机械设备设置在地下密闭设备间内,在设备基座安装减振隔声装置,采用柔性连接,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进出口与管道之间设可曲挠性软接头。交通噪声对项目的临路住宅楼有一定影响,在距离大兴东路25m处,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夜间超标。 (六)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日照影响分析图可知,项目住宅共计10户不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加重项目西侧博雅苑小区8#楼及项目北侧天朗大兴郡8#楼东单元住户造成影响,共计9户。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029-88640450) |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星飞电器设备制造项目 | 星飞电器设备制造项目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项目租用西安石羊食品工业园区A5、A6号。 | 西安星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西安石羊食品工业园区A5、A6号厂房打通合并为本项目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000㎡ ,主要建设金属软管、金属接头、电缆桥架、母线槽和阀门生产线各一条。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3.06%。目前厂房一楼电缆桥架车间与二楼机加工车间已建成投产使用,三楼母线槽车间、四楼金属软管车间和五楼总组装车间暂未建成,三、四、五楼目前作为仓库使用。 | (一)拟建项目租用石羊食品工业园已建成的厂房,因此不存在施工期厂房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企业厂房内部装修已结束,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二)项目采用集中供暖,热源由草滩生态产业园区集中供热站供给。本项目不建锅炉房,设备均采用电能源,项目在运行时基本不产生废气,在产品进行粉末静电喷涂时会产生少量粉体涂料,粉末涂料本身属于高环保产品,不含任何挥发性溶剂,喷涂过程在专用喷粉室中进行,设置粉末回收装置及除尘装置,喷涂中的粉末全部回收二次利用,无粉末排出,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为95%,基本无生产废气产生。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标准化厂房原有化粪池与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 224-2011)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经污水管道进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供水水源,不会因地下水抽采对当地地下水水位及水资源量产生影响,本项目无工业污水排放,固废临时贮存场所等均按规范采取有地面硬化、防渗、防腐蚀等措施,可切断废水、有毒有害物料进入土壤和地下水途径,因此废水一般不会直接渗入地下土壤进而污染地下水,也不存在废水渗漏引起的地下水水位、水量变化而产生的水文地质环境问题。 (四)金属废料及金属碎屑全部外卖;润滑油和金属切削液定期补充,全部循环使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少量擦拭废棉布用指定容器分类收集存放,委托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定期回收处置。 (五)主要噪声源为车床、钻床、铣床等机械设备噪声,针对主要噪声源,项目拟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均需安装在车间内,并对生产车间采用隔声门窗,且本项目厂房为密闭式厂房,经墙体隔音后对周围的影响较小。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分局(029-86524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