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5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雁塔区东等驾坡村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 | 项目位于雁塔区等驾坡街道办事处东等驾坡村,东临花卉市场(规划为公园绿地),南临东月路,西临东等驾坡村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用地(目前为东等驾坡村正在拆迁的村子),北临新兴南路(规划中)。 | 陕西亿懋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106700m 2 ,总建筑面积为562821m 2 ,主要建设安置住宅楼、安置商业楼、安置写字楼、小学、幼儿园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82万元,占总投资的0.57%。项目预计竣工日期2017年9月。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洒水、覆盖、设置围挡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避免施工扰民;建筑垃圾送指定建筑垃圾场集中处置,弃土按照市容环卫部门要求及时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进行处理。 (二)地下车库采取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DK-5设置19个排气口,DK-6设置23个排气口,排气口高度距地面不低于2.5m。居民炊事油烟由各住户自行安装抽油烟机收集后,引至楼内专用烟道排放。小学、幼儿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为85%和75%)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由引风机引入楼顶排放。 (三)项目卫生站产生的少量医疗废水经消毒池消毒处理、幼儿园和小学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要求,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建设中水回用管网并预留中水管道接口,待市政中水管网铺设至项目拟建地时引入市政中水,主要用于绿化、地下车库洒水等。 (四)针对水泵、风机、热交换站等配套系统设备噪声,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置防震支座和减震垫,风机、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穿墙应加装减振垫,管道空中架设设置减振钩固定。采取以上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标。为了减轻本项目临路一侧居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交通噪声的影响,报告书建议调整临路一侧的房间布置,对临路一侧的房间安装双层玻璃隔声窗,尽量保证满足居民正常生活要求。 (五)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小学、幼儿园食堂餐厨垃圾、废油脂采用专用容器盛放,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垃圾经科学地分类收集、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回收处置。 (六)项目规划居住建筑日照满足大寒日日照累计1小时要求;规划幼儿园日照满足冬至日3.0小时;规划小学日照满足冬至日2.0小时。项目对周围的居民住宅日照不会产生影响。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029-85241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