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2.11.2015  19: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西安曲江新区集中供热一期工程

项目位于曲江新区植物园西路与规划35号交汇处西南角。按照《曲江新区总体规划》,项目北侧为植物园西路,南侧为规划绿地,西侧为规划看守所(目前为空地),东侧为规划35号路(目前为空地) 。

西安曲江新区圣元热力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筑面积65497.18m 2 ,主要建设2台116MW天然气热水锅炉和4台14.69MW烟气深度余热回收机组,1台6.75MW燃气发电轮机及配套的12.5t/h余热锅炉(作为厂区备用电源),主要建筑包括锅炉房、备用发电机房、维修车间、制水车间及配套的综合科研楼和职工公寓,同时预留4~6台116MW燃气热水锅炉安装位置。锅炉全部用于冬季供暖,锅炉运行时间120天/年,每年运行2400小时。项目总投资65000万元,估算环保投资953万元,占总投资的1.47%,预投产时间为2016年11月。

(一)本项目新建2台116MW天然气热水锅炉,锅炉房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SO 2 、NOx、烟尘,新建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小于标准值,且通过32.5m高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配套的备用电源-燃气轮机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 2 、NOx、烟尘,燃气轮机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小于标准值,且达标废气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软化系统产生少量离子交换反冲洗废水和制纯水后的浓水以及锅炉排污废水,属于清净下水,经冷却降温后排入厂区雨水管道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厨房含油污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入化粪池+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项目运行噪声主要为锅炉房中骨锅炉、鼓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经过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的预测值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因此,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更换的废旧树脂,交予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曲江分局

(029-6866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