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2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西安铁路枢纽新筑铁路综合物流中心 | 西安市灞桥区 | 西安铁路局西安第一工程指挥部 | 新筑铁路综合物流中心位于既有新筑站北侧。具体位于铁路货运北环线以北,规划的疏港大道和经二路以南,纺渭路北延线以西,灞耿路北延线(规划)以东区域范围,物流中心主要分为大宗成件包装货物作业区、小件零担中转货物作业区、小件成件包装货物作业区、小件成件包装货物仓储配送区、长大笨重货物作业区、综合办公及交易服务功能区、预留一般仓储作业区7大功能分区。配套建设供电、供热、给排水、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站等工程,新增铺轨约25.7km,总占地面积163.1hm 2 ,总建筑面积为12540 m 2 ,总投资17.54亿元。 | (一)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行及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施工废水、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以及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以后,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且是短期的、可以恢复的。 (二)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来自食堂产生的油烟及项目设置的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废气产生量不大,评价要求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量,烟囱设置便于永久采样的监测孔。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的油烟废气经专用排气筒由食堂楼顶排出,排气筒高度高出楼顶1.5m。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区和食堂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洗刷所地面冲洗废水,物流中心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起进入拟建新筑铁路综合物流中心污水处理厂,采用地埋式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水经过滤消毒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洗车、绿化及浇撒道路,冬季过剩污水进入物流中心蓄水塘。待国际港务区污水处理厂管网敷设完毕后接入市政管网,不外排。 采取上述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废水可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铁路货线噪声、道路运输车辆噪声、装卸作业区机械噪声、装卸机械保养间和空压机间内设备噪声等,评价对超标敏感点南店村三组和兴南村一组采取预留隔声窗降噪措施。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五)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货场产生的装卸垃圾和食堂、宿舍等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将生活垃圾和少量装卸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六)建议建设单位后期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环境设计,环保投资及时到位,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及时向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进行验收。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灞桥分局 (029-83532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