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2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压锭改造、产能升级、搬迁入园”色纺纱线及特种工服面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 | 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为全面提升企业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促进我市纺织企业做大做强,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搬迁整合,技术改造,全面提升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占地面积13.71万m 2 .项目建设规模按7万纱锭,448台喷气织机的生产规模设计,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纺织车间,色棉车间,项目总建筑面积116819.5 m 2 ,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高档色纺纱线10564.5t高档特种工服面料4006万米。项目总投资98870万元。 |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扬尘、施工废气,施工机械运行及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施工废水以及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且是短期的,可以恢复的。 (二)项目运行期空气污染物主要是色棉车间、纺纱车间产生的的粉尘(棉尘);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车间产生的粉尘拟采用蜂窝式除尘机组除尘,该除尘机组除尘效率可达99.8%,除尘后除尘风含尘浓度小于1mg/m 3 ,满足《棉纺织工业企业设计技术规定》(FJJ02-84)中二次回风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通过对排放臭气的构建筑物加盖密封,臭气经收集后排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H 2 S、NH 3 的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项目运行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喷气织机等生产设备、空气压缩机、除尘机组风机、污水处理站风机、动力站制冷机组和水泵等。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有:设备尽量选择低噪音设备;设备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处理;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利用建筑物隔声,可降噪20-25DB(A);对噪声较大的车间墙面做吸声处理;对空气动力性噪声源风机加装消声器,并布置在相应的构建筑物内;合理布局利用建筑物进行隔声降噪。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浆纱车间、色棉车间染整废水。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955.9m 3 /d,按照预留20%余量 ,拟建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规模为2400 m 3 /d。结合项目废水特点,拟采取厌氧水解+好氧生物接触+物化处理的废水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浓度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五)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棉絮、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废棉絮部分回用,部分外售再利用;棉尘、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染料、助剂等包装物,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都得到妥善安置,对外接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本项目喷气织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采用目前世界先进水平的设备,通过搬迁整合,技术改造,采用目前最先进的工艺技术。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位于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内。项目在落实可研及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工程建设可行。 | 西安市环保局 灞桥分局 (029-83532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