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关于2016年7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8.07.2016  14: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5241269

传真:029-85458808

通讯地址:西安市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

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职工食堂项目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03号

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m2,共二层。食堂可同时容纳494人就餐,食堂共设基准灶头25个,年工作日220天。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餐厅油烟和燃料废气。项目厨房燃料采用天然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主要为SO 2 、NO 2 、CO,其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四个操作间各有一个油烟净化器。一层南侧的油烟经净化效率不小于85%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与二层南侧经净化后的油烟经专用烟道引出,油烟排放口在三楼楼顶。一二层北侧的油烟经净化后由另外一个专用烟道引出。根据西安普惠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06月17日油烟实测结果(监测报告见附件)均值为0.55mg/m 3 <2mg/m 3 ,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废水产生量最大为25.74m 3 /d,合计6949.8m 3 /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 5 、SS、NH 3 -N、动植物油等。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隔油池处理,处理后一起排入学校化粪池,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排烟通风设备噪声,噪声声级为75~80dB(A)。由于本项目已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根据西安圆方环境卫生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对该项目噪声进行实测,监测点位于厂界西侧,监测时间为12:21的Leq为58.2dB(A),监测时间为17:34的Leq为59.1dB(A),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不会对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4、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食堂师生、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和废油脂。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54.70t/a,餐饮垃圾产生量为76.03t/a,废油脂产生量为5.34t/a。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及时送往环卫部门制定地点,统一清运;餐饮垃圾交由专门的公司回收处理;废油脂定期由有资质的公司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预计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016年4月20日在项目建址地和邻近地区进行了公众参与的调查。本次公众参与共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30份,回收有效答卷100%。90%的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