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关于2016年8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5.08.2016  16: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23日-2016年8月2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5241269

传真:029-85458808

通讯地址:西安市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义好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义好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教学家具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工业园1号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4305.4m 2 ,总建筑面积30278 m 2 ,其中钢结构生产区建筑面积6136m 2 ,文件柜生产区建筑面积6136m 2 ,展厅建筑面积5746m 2 ,仓储建筑面积6726 m 2 ,办公楼建筑面积644 m 2 ,宿舍建筑面积4890 m 2

本项目生产工艺主要是将原材料加工成框架结构,然后经全自动喷塑线喷塑后得到成品。建设单位为了提高工作环境和工作效率,专门定制了一套先进的全自动喷塑线设备,全自动喷塑线工艺流程包括脱脂磷化前处理、静电喷塑和高温固化,生产工艺中无喷漆、电镀工艺。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餐厅燃料废气、油烟废气、焊接烟尘、喷塑粉尘、高温固化废气、喷砂粉尘、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等。

餐厅产生的油烟由油烟抽排系统收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率不得低于60%,经过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要求。

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焊烟除尘装置从焊接工作点附近捕集烟气处理后所排放的烟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喷塑粉尘经全自动喷塑设备自带滤芯回收装置回收(回收率以90%计)后,通过12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入大气的颗粒物为0.057kg/h,排放浓度为19.5mg/m 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除尘效率达98%)处理后,通过12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入大气的颗粒约为4.5g/h,颗粒浓度为2.25mg/m 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燃气锅炉燃料废气经1根12m 排气筒高空排放,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的要求。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餐厅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到废水收集桶中,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餐厅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然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可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设备噪声。高噪设备安装防振支座和减振垫,并根据需要安装隔声罩;加强设备使用管理,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避免高噪设备同时运行,以减小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机加工序产生的金属废料、废润滑油等,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4.5t/a;废金属料产生量约3 t/a;废润滑油产生量约6kg/a,废油脂产生量约100kg/a。

废弃金属材料可回收再利用,将外售专门机构进行回收,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有垃圾清运车及时清运至西安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统一回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与2016年3月3日在《三秦都市报》刊登了公众参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