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08.11.2016  15:33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1月8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86785244

  传        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09号(71007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市热力总公司   

西安市热力总公司泾渭新城热力中心项目

泾渭新城渭阳路与纬四路十字西北角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为2×100t/h 蒸汽锅炉、2×116MW 热水锅炉,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剩余2台116MW热水锅炉及配套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未建。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烟气选用袋式除尘器除尘,氧化镁法脱硫,SNCR+SCR法脱硝,处理后的烟气经过120m高烟囱排入大气;食堂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餐饮油烟,经专用排气筒引至食堂楼顶外排。

2、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软性连接,加装风口消声器或建消声道,隔声门、窗等。

3、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废水经分类处理后全部用作除渣补充水和脱硫系统补充水;供暖期脱硫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其余部分经处理后全部用作煤加湿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炉渣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西安市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油脂由专用容器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调查结果表明,97.8%的被调查者赞成该项目的建设,2.2%的公众持无所谓态度。

 

西安市热力总公司泾渭新城热力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