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4.09.2014  11: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9月23日-2014年9月27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海亮•新英里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西沣路以东、雁环路以南、竹园阳光嘉苑小区以北、规划路以西。

西安海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103300m 2 ,规划总建筑面积453621.65m 2 ,建设内容以高层住宅、商业楼为主,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幼儿园、小学,地下停车场)及公用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945万元,占总投资的0.38%。项目预计2017年3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一)项目施工区域实行封闭,设置有1.8m以上的硬质围挡;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进行地面硬化,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出现严重污染天气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高噪设备的运行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应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得到环保部门的许可,并张贴公告,告知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取得居民谅解,同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西安市城建、环卫部门要求及时运往西安市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及时送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二)项目地下车库内的空气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每小时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经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后,地下车库内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规定的要求。项目拟在配电间设备用发电机,发电机很少使用,若运行会产生CO、HC、NO X 等废气,产生的废气经烟气收集系统,经通风竖井排出地面,朝向避开住宅楼和人群易聚集处。为避免垃圾散发的臭气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报告要求小区垃圾收集点距离住宅的距离应大于10m,垃圾桶应加盖密闭,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对储存设施和运输工具进行消毒。项目幼儿园餐厅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75%)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居民生活、商业、幼儿园、学校等,幼儿园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水泵、备用发电机、风机等配套系统。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备用发电机、风机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按照震动频率设置防振支座和减震垫,以减振降噪;风机进、出口按照操作规范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经过对噪声源及其传播途径采取以上方式处理后,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的噪声限值,对小区内部以及外部的声环境基本不构成污染。

  (五)项目区内设固定垃圾集中收集点,生活垃圾由保洁员每天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往西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幼儿园餐厅产生的废油脂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六)项目西临西沣路,北临雁环路,均已正常运行。在项目建成后,道路交通噪声会对本项目临路建筑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报告建议在拟建项目与道路之间建造绿化隔离带,加强灌木与高大乔木的搭配种植;临路房间安装双层隔声玻璃窗,以消除交通噪声对室内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卧室内低于40dB(A),可满足小区内居民正常生活要求。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029-85241269)

2

大白杨东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原大白杨东村,北侧紧邻北二环,南侧紧邻梨园路,西侧距大白杨西村安置楼约10m,东侧为规划的永全路。

西安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7430m2,总建筑面积521775m2。项目由2个地块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及相应的公用、辅助工程设施等。DK1包括7栋32F住宅楼、2栋33F住宅楼、2栋34F住宅楼,DK2包括5栋32F住宅楼,在临路一侧配套建设商业、公建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66万元,占总投资的0.47%。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于2015年10月建成,本项目属补办环评手续。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栏、遮蔽、防抛洒、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有效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优化施工工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应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往西安市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项目2个地块各设1个地下停车库,DK1为地下两层、局部一层停车库,DK2为地下两层立体停车库,本项目DK1地下车库设置12个排气口,DK2地下车库设置5个排气口,高度不低于2.5m,排气口个数应同时满足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及防火排烟的要求,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居民家庭在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由于产生量小并且分散,油烟先经各自家庭安装的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住宅楼预留的专用竖向排烟道引至楼顶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三)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商业废水等,排放量为1543.7m3/d。废水经新型化粪池处理后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报告书要求在本项目内建设中水回用管网,并预留中水接口,待市政中水管网铺设到项目所在地后,引入市政中水。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污泥等。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污泥交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使用密闭清洁车抽出后处理。

(五)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为排水泵房、配电间、备用发电机等。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地下设备间内,对泵类等一些振动较大的设备设置防振基础,并在管道与设备接口处安装软性接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外部噪声主要来自梨园路、北二环的交通影响,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应对项目临路住宅安装双层隔声窗,保证居民正常生活。

(六)根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日照障碍分析图可知,项目规划建筑对周边现状建筑无日照影响;项目内部10户不满足日照要求,建设单位承诺引起的纠纷自行承担。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