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9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30.09.2014  11: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9月29日-2014年10月3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西安恒大帝景二期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北侧为规划的凤城四路,西侧为规划路,南侧及东侧为未建设荒地。

西安嘉智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55600m 2 ,净用地面积45760m 2 ,总建筑面积226982m 2 ,建筑内容主要包括6栋高层商品住宅楼、1座幼儿园、单层地下车库、商业用房及配套服务设施用房等。项目总投资7.8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95万元,占总投资的0.8%。项目场地目前为荒地,预计2014年12月动工建设,于2016年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建成后可容纳居民1380户,约4416人。

(一)项目采取封闭施工,设置硬质围挡,湿法作业,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覆盖或密闭存放;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土方施工;施工场地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出入口设冲洗设施,禁止带泥上路。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夜间(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到环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项目场地内有一座周边工地施工弃土堆成的土堆,要求按照西安市相关规定将其运往至西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项目地下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规定的要求。地下车库至少设置22个排气口,排气口个数应同时满足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及防火排烟要求,排气筒需高出地面2.5m,排气口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排气口作适当的美化处理。项目备用发电机分别置于6 # 住宅楼楼下设备间内,废气经通风井直接排出,排气口安装消声百叶,排气高度不低于2.5m,朝向避开周围居民住宅。油烟废气由各住户自行安装油烟机净化处理后,经每栋楼各单元专用烟道从楼顶排放;幼儿园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幼儿园厨房专用烟道从楼顶排放,排放浓度为1.5mg/m 3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三)项目幼儿园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新型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水质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五(袁乐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水泵、风机、换热站、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和冷却塔等配套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音设备设于地下设备间内,并采取密闭隔音、吸声、消声、减振,风机、水泵进出口与管道之间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穿墙应加装减震垫,管道空中架设时设置减震钩固定。中央空调配套的冷却塔放置于项目北侧商业用房楼顶,冷却塔采取减振措施,在其底部接水盘上安装柔性网或消声垫,并在冷却塔的进风口处安装进风消声器(消声百叶窗),采取以上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采用袋装,专人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西安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幼儿园食堂产生的废油脂由专用容器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2

名京•广泰城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北隔通村路为铝合金门窗加工厂和废品收购站,西侧为蔚蓝东庭项目一期(在建),南侧为浐灞中学(在建)和临时停车场,东侧为广运潭大道。

西安航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41839.89m 2 ,总建筑面积181159.84m 2 ,规划建设以住宅楼为主,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地下停车库、商业服务设施、景观绿地和道路)等,项目总投资7亿元,工程环保投资896万元,占总投资的1.3%。项目预计2016年10月建成,建成后可入住总户数1480户,入住人数4736人。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设置围栏、遮蔽、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夜间(22时~次日6时)禁止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得到环保部门的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现场设简易的沉淀池处理,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现场临时食堂排放的生活污水可设置油水分离器处置,工地可设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均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应按照当地城建、环卫部门要求及时运往西安市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及时送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二)项目拟对地下车库采取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每小时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地下车库内CO、NOx的浓度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要求。地下停车库至少设置15个排烟口,且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排气口作适当的美化处理。项目拟在地下一层设备用房建设备用发电机房,产生的废气经服务用房南侧排气烟道从房顶排放,排气筒高度2.5m,朝向避开居民住宅,且离居民住宅较远。炊事废气经燃气灶上方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每栋楼各单元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商业楼需预留油烟排放通道。

(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来自水泵、风机等配套系统。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等设备设于地下设备间内,并采取密闭隔音、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和4类标准的噪声限值。

(五)项目区内设若干垃圾收集桶,居民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处理,由保洁员分类收集,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运送至西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小区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浐灞分局(029-83592172)

3

新寺遗址保护工程

项目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新寺村以西,港务南路以南,华南城五金机电交易馆以东,华南城2号馆以北。项目北侧规划建设小吃一条街(但不属于本项目),用于经营各类特色小吃,小吃一条街建设应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西安国际港务区土地储备中心

项目占地120000.0m 2 ,建设核心观景区、树阵广场休憩区、遗址保护区、户外婚庆展示区四个功能分区,包括观景木平台、树阵广场、薰衣草花海、遗址古道、遗址标识、灰坑遗址、婚庆园、停车场等;停车场和小木屋(用作工程管理用房及小卖部)、标示牌、垃圾桶、休闲椅、照明等辅助设施,并设立了4座移动园厕。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已种植绿化乔木共计825株,面积5000m 2 ;栽植竹子21000株,面积10916m 2 ;种植绿化灌木14098m 2 ;栽植花卉47549m 2 ;铺设草坪24203m 2 。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2.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4.2%。本项目已于2011年9月全部建成,本次属于补做环评性质。

(一)项目已经建成,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

(二)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地上停车场汽车尾气和公厕臭气。通过类比分析表明,报告认为项目地上停车位数量较少,工程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公厕为水厕,运行期会产生少量臭气,主要为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通过定时通风换气,恶臭气体沿公厕通风通道外排,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西安市第十一污水处理厂运行前,工程公厕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华南城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其排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要求;西安市第十一污水处理厂运行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十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用地范围的内部噪声源主要是人员活动的生活噪声、机动车噪声及机电设备噪声,水泵主要在设备间内运行,噪声限制在房间内;水泵接口采用软连接,穿过部位用套管。同时,工程北厂界种植乔木,可以减少港务南路的交通噪声和小吃一条街对工程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和敏感点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在用地范围及道路的路口安设分类垃圾桶,实行垃圾桶装化,垃圾需要日产日清,保证垃圾不落地,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清运、统一管理,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可建立垃圾收集外运系统,所在地区的垃圾由港务区环卫部门负责清运,统一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六)新寺遗址保护工程的建设要突出生态优先主题,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护遗址、维护生态环境功能为目标,确保工程建设的生态功能的充分发挥,充分考虑植被的自我修复功能,选择适宜品种。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国际港务区分局(029-83450819)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机电一体化项目厂房及生产实验楼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以东,南邻陕西省秦川机械发展有限公司,东邻机电一体化项目,北侧紧邻凤和路。

西安丽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83m 2 ,总建筑面积31553m 2 ,地上总建筑面积21686m 2 ,地下总建筑面积5029m 2 ,主要建设规模为1栋1层的技术检测厂房、1栋18层的生产实验楼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7万元,占总投资的0.83%。项目预计投产日期为2015年5月,目前技术检测厂房主体结构已建成,正在装修阶段,实验楼未开始施工。

(一)在项目建设中,严禁敞开式作业、设置围栏、遮蔽、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确应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张贴公告,告知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机电一体化项目的化粪池及排水管网。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二)项目实验室废气主要为使用有机溶剂进行岩心洗油、洗盐,即样品前处理过程中挥发的少量的有机气体,有机废气通过样品前处理实验室通风橱引风机通过专用废气管道引至实验楼楼顶高空排放。实验过程有机废气的产生量较少,其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标准限值。对少量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实验室应安装排气扇,少量的无组织废气可通过排气扇排放至室外。项目拟对地下停车场空气进行强制机械通风换气,并经排气筒集中排放。地下停车场每小时换气次数6次时,地下停车场内主要污染物CO浓度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标准要求。报告要求地下车库应设置3个排气口,废气经不低于2.5m的排气筒排放,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且距离最近的建筑物间距大于10m,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排气口作消声以及适当的美化处理。

(三)项目技术检测厂房生产废水经过专门的废水排污管道,采用型号为HLZA-1(LGCY-5)撬装含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能够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的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实验室清洗废水经实验室独立的排水管道,排入实验楼地下一层的清洗废液收集池,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要求清洗废液收集池防渗防漏,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进行贮存。项目产生的实验有机废液通过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生活废水经过新型环保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最终经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四)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来自阀门试验机或电动试压泵、手压试压泵、小型空压机、风机等。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中央位置,高噪设备安装时应根据设备的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保证有效隔振;振动设备应安装减震垫;将空压机设置在室内,并安装隔声门、隔声窗等,降低建筑物内部声能密度;加强厂区绿化隔离防护。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运营期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办公生活垃圾及实验室产生的废岩心样品。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实验测定后的废岩心应设置收集装置,由长庆油田相关部门及时回收,存档保存。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规定应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分局(029-86524176)

2

新筑公交保养场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新合街道,东侧为西韩公路,北侧为肖闫亚兴草莓种植基地及陇海铁路和郑西客运专线,西侧为在建的西部材料交易中心,南侧为在建的延长石油固体交易中心以及一座相距约150m的中石化加油站。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项目工程分为一期与二期,总占地80000m 2 ,规划净用地68666.7m 2 ,一期总建筑面积23864m 2 ,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车间(内设喷漆房)、门卫室、锅炉房、餐饮楼和加气站等。二期总建筑面积32000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000m 2 ,地下建筑面积5000m 2 。项目总投资1985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占总投资的0.38%。预期投产日期为2016年4月,项目场地目前为空地。

(一)项目采取湿法作业,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设置围栏、遮蔽措施;工地出口必须净化;遇4级以上(含4级)风力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覆盖工作;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施工泥浆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后可部分回用,少量泼洒场地;在施工前期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对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工程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到环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同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建筑垃圾采取有计划的堆放,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后,按当地环保及城建部门要求送西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项目车辆进出时会产生汽车尾气,报告建议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公交车进行改造或淘汰,并在公交车尾气排气口安装尾气吸收装置;汽车维修采用电、气焊时,会产生烧焊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烟尘。项目焊接工序为移动式焊接,报告建议项目采用移动式焊烟除尘装置从焊接工作点附近捕集烟气,除尘器净化效率一般在90%以上,经移动式焊烟除尘装置处理净化后排放的烟尘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汽车喷漆主要为局部喷漆,项目拟采用环保型汽车专用油漆,设封闭喷漆间,漆雾逸散较少。报告建议采用水喷淋法+活性炭吸附法对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设一台0.7MW的燃气锅炉,为厂区冬季采暖供热,天燃气锅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时,加气工艺系统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无废气排出,但在压缩、加气过程中,接头处会有微量天然气逸出。报告建议提高工艺系统的密闭率,减少废气排放点;加强安全管理,增加检查设备接口的频率,增加磨损零件的更换频率,避免天然气的泄漏产生。项目餐饮楼距最近的建筑约20m,满足《西安市饮食业项目环评审批细则(试行)》要求。净化后的油烟废气经专用集中式排烟道排出,油烟排放口需高出餐饮楼的最高位置,同时距最近的建筑超过20m,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 mg/m 3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中的中型标准要求。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国际港务区分局(029-8333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