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0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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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广安路与金茂五路交界东北角,北侧为金茂一路,西侧为规划金茂五路,南侧为规划广安路(现为空地),东南侧为中登集团投资建设的苏陕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在建)。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6111.39m 2 ,总建筑面积111992m 2 ,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62870m 2 ,综合楼建筑面积15215m 2 ,地下建筑面积33907m 2 。工程主要由1栋33层办公楼、1栋4层综合楼组成,综合楼和办公楼通过3、4层连廊连接,项目地块整体呈三角形。项目商业用房位于办公楼和综合楼一、二层,主要为各种零售商铺,如引进娱乐、医疗、餐饮以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污染类项目,必须依法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总投资7.035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14.5万元,占总投资的0.45%。项目预计2017年11月建成。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设置围栏、遮蔽、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方式,夜间(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到环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张贴公告,告知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盥洗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施工期建筑垃圾不可回收利用的将运往当地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西安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项目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h时,地下停车库CO、NO 2 、HC浓度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报告要求排气口高度不得低于2.5m,排气口应远离进气口,设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应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报告建议在地下车库中安装CO自动监测系统与通风系统联锁,加强在地面停车场周围和地下车库排气口周边绿化。项目在地下一层设2个备用发电机房。废气排放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07)第Ⅲ阶段要求,报告要求备用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排放朝向避开办公楼和人群易聚集处。项目使用效率不小于85%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项目油烟废气经专用排烟道于综合楼楼顶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23.9m),项目商业建筑预留专用烟道。 (三)项目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办公、商业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水泵、风机和备用发电机等。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音设备布置地下,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弃物为项目办公楼及商业建筑产生的生活垃圾,可回收材质统一回收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其余生活垃圾固定地方收集,由西安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置。餐饮垃圾交专门回收单位处理,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浐灞分局(029-83592172) |
2 | 西安电力机械厂职工住宅楼(南院、西院)建设项目 | 本项目位于灞桥区半引路115号、130号西安电力机械厂内。 | 西安电力机械厂 | 项目分为南院、西院两个地块建设,总占地面积40450m 2 ,总建筑面积为131207.1m 2 (其中南院占地14770m 2 ,建筑面积78451m 2 ;西院占地25680m 2 ,建筑面积52756.1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用房、职工活动中心,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5.2亿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32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62%。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33个月,即2014年7月~2017年3月。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喷水抑尘、设置围栏、遮蔽、防抛洒、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四级以上(含四级)大风天气时停止土方等扬尘类施工,并采取防尘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尽量使高噪声、作业周期长的施工机械或设备的作业点与周围敏感点保持较远的距离;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得到环保部门的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场地内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优先回用于填方或者铺路,剩余部分送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合理化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项目南院、西院分别设有地下停车场,工程拟对地下停车场采用机械式集中送排风系统进行排气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达到6次时,南院、西院地下车库内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的允许浓度限值。居民生活炊事采用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项目备用发电机很少使用,若运行会产生SO 2 、NO X 等废气,产生的废气经专用排气口排放,排气口位置远离居民楼、且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对其进行适当的美化处理。 (三)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来自地下停车场换气风机、水泵、配电设施、备用发电机、热交换站等。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均布置于地下室设备房内,设备用房采用专门隔声门窗;对振动设备设置独立的基础;在风机出口管道加装消声器,排气管道出口采用微穿孔板消声器等,经过对噪声源及其传播途径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为降低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优化建筑设计,项目楼体与半引路之间设计绿化隔声带,临路一侧住宅采用双层隔声窗。项目南院的西侧和北侧为电力机械厂生产车间,目前西侧的车间已废弃,北侧相邻车间仍在运营生产中。目前该区域综合改造已全面拉开,预计2016年停产拆迁完毕,本项目预计2017年3月建成,待项目建成入住时,电力机械厂生产车间已搬迁完毕,因此,生产车间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灞桥分局(029-83532964) |
3 | 西安鸿胜实业有限公司“御笔华庭”项目 | 项目位于西安市大兴新区,东隔永全路为莲湖区检察院综合楼(在建),南临大兴东路,西隔大白杨南路为空地,北邻昌合储运公司家属楼及龙湖·水晶郦城小区(在建)。 | 西安鸿胜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7500m 2 ,总建筑面积215731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栋高层住宅楼、临街商业裙楼以及小区内配套、公共建筑等。项目总投资626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42%。项目预计于2017年7月竣工,建成后预计入住1857户。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封闭施工、湿法作业、覆盖和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方施工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采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禁夜间施工;建筑垃圾同弃土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填埋处理。 (二)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设置8个排气口,排气口高度不低于2.5m。居民在做饭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机收集后通过楼内建筑烟道引至屋顶,再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备用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废气,经装置自带的除尘、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由抽风机收集后由楼体建筑烟道排放。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和商业区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邓家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所在区域南侧大兴东路沿线远期规划有再生水管网,因此,项目敷设再生水回用管网并预留接口,待再生水管网铺设到位后,引入市政再生水,用于小区绿化及道路清洗喷洒等。 (四)针对项目设备噪声,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备用发电机、风机等设备设于地下设备间内,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吸声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和减震垫,以减振降噪。经过对噪声源采取以上方式处理后,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针对外部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项目临路一侧住宅应安装双层真空隔声玻璃窗,并优化建筑设计,以满足居民正常生活要求。 (五)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项目规划建筑均满足大寒日2.0小时日照要求,规划建筑对龙湖·水晶郦城已规划住宅建筑1、2#楼主朝向未造成日照要求。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029-88640450) |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上海强生泰诺林委托加工项目
| 本次技改项目是在固体车间通道内隔断出C16车间,利用原厂区内现有制剂厂房车间及配套设施,以及现有有剩余生产能力的固体车间设备,并新购进部分设备。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厂区占地面积170亩,建筑面积47378m 2 ,拥有制剂厂房、实验楼、化学车间、动力车间、危险品仓库、备用库、污水处理站、综合楼、办公楼、会议楼、餐厅及门卫室等建筑单体。本次技改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6.5%。项目计划于2015年9月建成投产。 | (一)由于本项目充分利用公司厂内现有制剂厂房内原有房间,主要环境影响为生产线的安装噪声影响,声级一般为65-75dB(A),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也随之结束。 (二)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称量、配料、过筛、制粒、压片、包衣等工序进出料及工作时产生的粉尘。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现有车间内的已有除尘设施,并在压片工序新增1台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以上),净化后废气经车间顶部架设的6个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量为0.088t/a。根据公司近几年废气污染源例行监测结果统计,散剂主机除尘系统和空调除尘系统一直稳定运行,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三)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量及纯化水制备装置排污水,废水产生量约为600t/a,水质浓度为COD 39mg/L、SS 7mg/L、NH 3 -N 1.397mg/L。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SS满足企业排污许可证400mg/L标准要求,COD、BOD 5 及NH 3 -N 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排放标准,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本次技改固废主要为废药板、废药瓶、废纸箱、废纸盒、残次药品、过期原辅料、除尘器收集下来的除尘灰等,产生量为11.004t/a。废药板、废药瓶、废纸箱、废纸盒等属于一般固废,返回厂家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灰、残次药品、过期原辅料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在厂区设收集设施,并在危废库内集中暂存,最终交由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五)本项目生产设备与企业现有厂区部分生产设备类别基本相同。噪声值一般在70~85dB(A),本项目设备均选用超低噪声型,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后,报告表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在20.5~27.1dB(A)之间。由于项目厂界贡献值较低,叠加背景值后预测值并未超标。本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及4类标准要求。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新城分局(029-83295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