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10日-2013年10月14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线(二期)项目 | 项目位于西安泾河工业园区东西四横路陕西德仕金迪工贸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陕西德仕金迪工贸有限公司 | 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并扩建两座生产厂房,新建一条年产13.2万套胶管生产线,总建筑面积10440.65m 2 。项目总投资约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占总投资的3.4%,本项目目前已建成运行,原有胶管生产线已搬迁至2#厂房内。 | (一)项目建设期为2013年3月至9月,目前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建筑垃圾已清运,未遗留环境影响问题。 (二)项目所用粉状物质在投加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20.6kg/a),建议加强车间内强制通风,并对散落于地面的粉尘及时清理。项目压延及硫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6.8kg/a)采用集气罩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 m排气筒排放。项目成型工段中刷胶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58.2kg/a)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与硫化废气统一处理排放。项目模具焊接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废气(150kg/a),通过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机进行处理。本项目二期新增员工就餐由现有职工食堂提供,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净化。 (三)项目生产废水(2.7m 3 /d)、生活污水(7.2m 3 /d)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可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二级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 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开炼机、压延机、挤出机、硫化机、缠绕机、砂轮切割机、砂轮机等,通过对车间内的高噪声设备、切割机等采取基座减振等措施;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对污水处理泵站安装减振设施,隔声墙等;同时对操作工人实行个人防护。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报告书预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焊渣尘、边角料及钢屑、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焊渣尘、边角料及钢屑回收综合利用或外售废品回收部门;废乳化液、废活性炭交送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高陵县环境保护局(029-86925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