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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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太白馨苑”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项目 | 本项目位于“太白馨苑”项目西南侧,“太白馨苑”项目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95号,东临边西街,南临友谊西路,西临太白北路,北临太白路天天商业街。 | 陕西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25794m 2 ,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17F住宅楼、1F商业裙楼(含地下人防)、2F地下车库等。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占总投资的4.23%。项目预计于2016年1月建成,建成后入住148户,约474人。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封闭施工、湿法作业、覆盖和四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院内现有环卫设施处理;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夜间停止施工,避免施工扰民;建筑垃圾及弃土运往专门的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设置3个排气口,高度高出地面2.5m。居民在做饭过程中油烟废气经各户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集中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环评建议建设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为整个“太白馨苑”小区建设1套再生水回用设施,用于绿化、道路浇洒等。 (四)针对项目设备噪声,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风机、水泵进出口设可曲绕性软接头。采取以上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标排放。针对外部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优化建筑设计、加强住宅室内隔声设计、安装双层隔声玻璃窗等措施,以满足居民正常生活要求。 (五)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规划建筑对周边现状住宅不造成日照影响,对建筑用地内共约23户造成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日照标准(其中9户小于1小时,14户1-2小时)的影响。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日照标准的23户均为建设单位内部住宅,建设单位对此已作出承诺,负责与受影响住户友好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029-82483086) |
2 | 西安市临潼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本次工程位于西安市临潼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西侧、南侧,项目北侧170m处为行南村,东侧180m处为行者街办,西、南侧均为农田。 | 西安市临潼区陕鼓水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690.6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2.5万m 3 /d污水处理规模及其辅助建(构)筑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 2 /O+纤维滤布滤池,最终使出水水质中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改造取水河道,对河道内的淤泥进行清理,用浆砌块石对河底和护坡进行铺砌。扩建工程完成后全厂处理规模5万m 3 /d。本次工程预计2015年11月建成运行。
| (一)施工期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降尘和篷布覆盖、设置防护栏等措施;施工中的渣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清运时必须采取覆盖防尘措施;四级(含四级)以上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在施工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经批准且公告周边居民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施工期弃土部分回填,部分渣土外运,同建筑垃圾一起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外运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污水管网,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改造河道施工期将对河道内的淤泥进行清理,然后用浆砌块石对河底和护坡进行铺砌,期间扰动产生的泥沙对临河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该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二)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恶臭气体,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对粗细格栅间、污泥池及污泥脱水间进行密封,臭气经专用管道收集送至生物洗涤过滤除臭设备统一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少量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报告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再规划学校、医院、居民点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三)本次工程建成后,排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临河,最终汇入渭河。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建成运行后加强监督管理,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栅渣、滤渣、污泥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送临潼区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栅渣沉砂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滤渣、污泥压滤脱水后,袋装存于污泥暂存间,交由西安市临潼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处置。 (五)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空压机、污泥脱水机等设备的工作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远离厂界的地方,同时对不同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各厂界及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029-83827448) |
3 |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厂区内西北侧,厂区东临渭滨路,南邻西核机电厂厂房,西临贞观路,北邻西核公司新建家属楼。 |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0961.2m 2 ,总建筑面积为10583.82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加车间、组装车间、锯车车间、热处理车间、成品库、灭火科研楼、办公楼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3.25%。项目已于2003年1月投产运营,本次属于补做环评。 | (一)本项目已投产运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 (二)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零配件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集烟罩及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再经风机强制由屋顶排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项目运营期液压强度试验用水循环利用,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目前,项目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报告表要求项目加设1座化粪池,经处理后的废水水质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机械噪声,主要高噪声设备(如:床、铣床、镗床、锯机等)均置于车间内。项目已运营,且夜间不生产,由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行时主要噪声源经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后,各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南侧红光小区昼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运行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五)废铜、废钢、废金属屑车间设置工业废料集中堆放区,分类收集后由公司定期外卖。有问题的外协组件退给外协单位重新加工利用。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收集装置,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冷却液指定容器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另外,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设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废得到安全合理处置。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