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
1 | 芊域阳光二期项目
|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沣渭新区,西侧为尚航路,南侧为丰产路,北侧为芊域阳光一期项目,东侧为正在建设中的沣东第三小学。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 项目占地面积28485.98m 2 ,总建筑面积137248.68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占总投资的0.59%,预计2017年11月建成。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栏、遮蔽、防抛洒、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有效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防止施工扬尘污染,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4803.7t,总挖方量约14.4万m 3 ,废弃土方量约5.3万m 3 ,弃土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项目建设1座地下停车库,本项目地下车库共设置10个排气口,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5m,排气口个数应同时满足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及防火排烟的要求,且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排气口作适当的美化处理,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空气中有害物质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限值。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等,废水产生量为337.5m 3 /d。医疗废水(0.55m 3 /d)经消毒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医疗废物经专用收集桶存放,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布置于地下室,并对泵房、风机房、配电室、热交换站等均采用隔声门窗,进行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报告书预测可知,各场界噪声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根据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日照影响分析图,项目住宅楼能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大寒日2小时日照”要求,沣东三小满足学校“冬至日3小时日照”要求。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新城分局(029-83295352) | |
2 | 曲江新区自强东路火车站北广场周边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 |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新城区,东临西闸口,南临空地,西临阳光路,北隔自强东路为待拆迁棚户区。 | 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57亩(38000m 2 ),总建筑面积151500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栋高层住宅楼及其他配套公建等。项目总投资9.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26万元,占总投资的1.81%。项目预计2017年底竣工。 | (一)在项目建设中,遇四级以上(含四级)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设置1.8m以上硬质围墙或围挡,湿法作业等措施。施工期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季节、运输途径,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并尽可能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临时厕所,临时食堂排放的含油废水可设油水分离器处置,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置。弃土同建筑垃圾一起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置。 (二)项目拟对地下车库内空气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并经机械抽风设施收集后通过高出地面2.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共设置9个排气筒,换气次数达6次/h,排气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并应作消声处理。居民炊事油烟经各住户自行安装的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排风竖井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运行废气经服务用房排气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气口安装消声百叶,排气高度不低于地面2.5m,朝向避开周围居民住宅,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的位置,与周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设于主导风向下风向,同时定期消毒、垃圾及时清运,并加强周围绿化。 (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一部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店子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剩余部分进入自建中水处理设施处理,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后用于项目绿化、道路浇洒。 (四)项目内设垃圾收集点及加盖垃圾收集箱。报告书要求生活垃圾采用袋装,专人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垃圾收集点采用全封闭式装置,并及时清理,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运送至西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减振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地下车库出入口露天部分增设隔声罩,采取限速禁鸣、绿化等措施。报告书建议项目临近自强东路一侧住宅安装隔声窗,以满足居民正常声环境要求。 (六)项目所有住宅均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要求,项目对外部现状建筑不造成日照影响。 (七)项目拟在住宅4#楼、5#楼以南建设约20m宽的绿化带,报告书建议对4#楼、5#楼住宅楼临近铁路一侧加装双层隔声玻璃窗,并合理规划室内布局。报告书建议项目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陇海铁路运行过程中铁路振动对住宅楼的影响,积极采取建筑物减震措施。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新城分局(029-83288533) | |
3 | 西安天地源曲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地源·曲江香都D区项目 | 天地源·曲江香都D区项目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金羊路与新开门南路十字西北角,北邻唐华路,南邻金羊路,东邻新开门南路,西邻曲江香都C区项目用地。 | 西安天地源曲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净用地面积约为32618 m 2 ,总建筑面积约141200 m 2 ,主要建设2栋26F高层住宅楼及附属2F商业裙楼、2栋7+1F多层住宅楼、2栋24F高层住宅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0.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46万元,占总投资的0.3%。项目预计2017年8月竣工。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四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设置1.8m以上硬质围挡,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夜间( 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弃土同建筑垃圾一同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施工期生活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二)本项目采用集中供暖,热源由西部慧谷供热站提供。项目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项目-1F、-2F各设置9个排气口,高度不低于2.5m,且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排气口作适当的美化处理。 (三)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一部分排入项目西侧曲江香都C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另一部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九(长安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拟依托西侧曲江香都C区中水回用系统中水,只需建设中水回用管网,引入C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用于项目绿化、商业冲厕等,本项目中水回用量约43.4m 3 /d,回用率12%。 (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垃圾交由西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化粪池污泥采取卫生填埋。 (五)项目主要设备噪声为地下车库风机噪声。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管道架空设减振钩等措施,以减振降噪。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本项目内部各住宅楼主朝向均满足大寒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在本项目建筑物高度1.35倍范围内的住宅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要求。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029-68660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