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4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2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MOMA小时代项目 | 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姜村北,南邻一停车场,东临铭城16号,西临农业局家属院,北隔双桥头路为裕丰馨苑。 |
西安致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规划为一栋商住楼,总用地面积为3660.76m 2 ,总建筑面积23047.49m 2 。其中地下共二层,为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共5030m 2 ;本项目地上17层,建筑面积共18017.49m 2 ,1-3层为商业及辅助用房,商业用房不许引进餐饮行业;4-17层为住宅用房,地下停车位170辆,地上停车位20辆。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占总投资的0.3%,项目正在筹建阶段,尚未开工,预计2016年12月建成。 | (一)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四级以上风速时停止土方施工;施工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或者消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主要噪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夜间(21:00~次日06:00)禁止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得到环保部门的许可,并张贴公告,同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间在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厕所。施工期地基处理、开挖产生弃土及其它建筑类垃圾,尽可能回填利用,多余部分送至西安市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按西安市环卫部门要求运往江村沟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二)项目地下车库采取机械排送风系统,地下停车库室内空气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备用发电机组位于地下室,其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设置到裙楼顶朝向无敏感点的开阔侧排放,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m,排气筒距离裙楼天面高于2.5m以上。油烟废气经各户设置抽油烟机收集、过滤后,通过集中式排烟道排至楼顶。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停车场车辆进出产生噪声、停车场排风机和地下室水泵、商场排风机、商业用房中央空调冷却塔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高效率、低能源的水泵;水泵机组底座下设置橡胶隔振器、金属弹簧隔振器或弹性衬垫材料;保证吸水口淹没深度和吸水管连接的严格密封,防止水流带入空气引起气蚀噪声及水泵振动;水泵的吸水管道上和出水管上装设软性连接装置;中央空调冷却塔建议安装在17层楼顶,并设置防振支座和减震垫,所有和冷却塔连接的水管全部加装柔性连接;水泵安装设计应保证装置的气蚀余量大于水泵的允许气蚀余量;备用水泵应采用和工作水泵相同的隔振消声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居民日常生活、办公人员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商场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等。商场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统一收集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029-85241269) |
2 |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内,东临规划路,南临神禾四路,西侧隔规划路为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厂界隔空地为神禾三路。 |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 项目用地面积254000m 2 ,总建筑面积168220m 2 ,绿化面积72000m 2 ,新校区建成后,青华校区师生全部迁入,预计师生人数可达6320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团干部综合楼、2栋教学楼、1栋校行政办公楼、1栋系及教师办公楼、1座图书馆、2栋实验实习实训楼、1座室内体育馆,会堂、师生活动用房、2个食堂、20栋学生公寓及3栋教工单身公寓等,配套建设校医务室、400m跑道田径运动场、排球场、网球场、绿地、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后勤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6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万元,占总投资的0.61%。本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将于2018年11月建成使用。 | (一)项目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挡,禁止敞开式作业,四级以上风速时停止土方施工;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设备运行点应尽量远离项目西侧学校,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得到环保部门的许可,并张贴公告,告知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间员工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以洗漱废水为主的生活污水一并用做场地地面洒水。施工场地设旱厕,用做附近农田、果园施肥。施工期地基处理、开挖产生土石方及其它建筑类垃圾,要尽可能回填于场地内地基处理和低洼处,多余部分按照当地城建、环卫部门要求运往长安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进行处理。 (二)项目拟安装带有低氮燃烧系统的燃气锅炉,脱氮效率达到30%,锅炉烟囱高度25米,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的规定。地下停车库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时,CO、HC、NO 2 浓度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标准要求。学校食堂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大部分和厨房油烟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85%)处理后达标排放,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要求。项目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通过建筑楼内部预设的专用排风管道送至楼顶排放。 (三)学校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医务室废水经消毒池消毒后排入化粪池;制备锅炉软化水排出的高盐废水,直接用于道路洒水;其他生活污水直接进化粪池处理后,一部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常宁污水处理厂,一部分经校区自建的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项目污水排放水质满足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本项目化粪池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全池再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 (四)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分区合理布置,将产生噪声大的设备置于地下室,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处理;对有振动设备按照振动频率设置仿真支座和减震垫,以减振降噪;水泵进出口设可挠性软连接头;管道穿墙应加装减震垫,管道空中架设置减振钩固定,以防刚性振动引起噪声。通过对噪声源强及传播途径上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噪声标准要求。 (五)学校内所有学生和教职工垃圾分散收集于各个教学楼内的分散垃圾桶,校区内公共场所设置分散小型垃圾桶,报告建议学校办公可回收的废纸张、塑料瓶等可回收废物与不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集中外卖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学校食堂餐饮垃圾和油水分离器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校区化粪池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校医务室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单独盛放,分类收集暂存,交由当地环保部门认可的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029-85292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