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4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6日(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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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
1 | 西安中医脑病医院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 本项目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矿山路368号西安中医脑病医院院内东南角,东邻龙腾画框公司,南临米秦北路,西邻陆通工业园区,北邻现有工程建筑,院区北侧为矿山路。 | 西安岐奥丰医疗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1932m 2 ,总建筑面积为37410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残障儿童康复楼、行政后勤楼及配套设施等,本项目工程组成见表4。项目建成后医院科室设置情况不变,全部搬入一期工程,新增床位300个,新增职工400人。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0.4%。项目预计建成时间为2017年4月。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严格控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夜间( 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弃土同建筑垃圾一同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项目采用集中供热,热源由西安嘉晟热力有限公司供给。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设置2个排气口,高度不低于2.5m。食堂油烟由排放通道从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5-2001)中限值要求。报告书要求对原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改造后对部分反应池封闭运行,以防止臭气外溢,同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三)食堂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依托院内原有污水处理站并进行改造,改造后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能力350m 3 /d,能够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需求。 (四)生活垃圾应用密封装置存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固废应分类收集,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专用容器收集,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每半年清理一次,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污泥浓缩池中,经石灰消毒脱水后定期外运交由西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包装材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 (五)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来自水泵、风机冷却塔等配套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 (六)报告要求在医院的设计及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按工程设计、操作规程运行和管理,并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可降低各种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浐灞分局(029-83592172) | |
2 |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附属中小学项目 | 本项目位于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西侧,南临学府大道,北临建业三路,西临文苑中路,东临居安路。 | 陕西师范大学 |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3877.44m 2 ,总建筑面积273530.8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学、中学和青年公寓、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7618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84万元,占总投资的1.4%。项目预计2017年5月建成。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车辆覆盖、封闭施工现场,四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夜间( 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弃土同建筑垃圾一同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本项目采用集中供暖,热源由陕师大长安校区锅炉房供给。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设置22个排气口,高度不低于2.5m。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85%)处理后,经公共烟道抽至楼顶排放,且油烟排放口与周围住宅水平距离大于20米,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三)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废水经过中和池处理,然后与生活污水经新型化粪池处理,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过市政管网排入长安区污水处理厂。报告书要求本项目预留中水管网及中水管道接口,待中水管网敷设到项目所在地,引入市政再生水用于绿化、道路广场浇洒、车库清洗、洗车及其他用水等。中水回用量为190.2m 3 /d,回用率为25.5%。 (四)生活垃圾应用密封装置存放,并及时分类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固废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废油脂专用容器收集,交有资质单位集中收集处理。实验废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来自水泵、中央空调、备用发电机、冷却塔等配套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项目区域临路侧教学楼、公寓均属噪声超标状态,为了减缓交通噪声对临路住宅楼的噪声影响,报告书要求对临路建筑加装双层玻璃隔声窗。 (六)根据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日照障碍分析图,本项目满足相关日照标准,并对外环境不造成日照障碍影响。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029-852923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