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5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06.05.2015  12: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4日-2015年5月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发光二极管(LED)蓝宝石衬底产业化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西延伸段以南,经三十四路以西,西邻在建项目(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西安金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邻纬十四路。

西安丰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30.045亩,总建筑面积152562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层厂房、多层厂房、单层厂房、办公和配套设施等,项目主要进行发光二极管(LED)蓝宝石衬底及蓝宝石晶体生长炉的生产加工,建成后年产1200万片高亮度LED用蓝宝石衬底以及年产蓝宝石晶体生长炉360 台(套)。项目总投资552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213.3万元,占总投资的0.39%。

  (一)施工期设硬质围挡,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出场,四级以上大风时停止土方施工。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禁夜间施工(夜间22:00~06:00),确应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需提前得到环保部门的许可,且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生产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抑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置场。

  (二)项目生产过程中用到的氩气,为惰性气体,对人体无害,晶体生长结束开炉后,炉内氩气通过厂房天窗以无组织方式排放。虽然氩气无毒,但是吸入过量会对工作人员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了减少氩气对生产员工的影响,厂房内应加强通风,最大限度使厂房内氩气含量降低,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不遭到影响。项目地下车库在保证排风频次6次/h的情况下,地下车库废气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相应排放限值。项目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75%)处理后,其排放浓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要求。

  (三)项目运行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设备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新型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后,污染物浓度可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的排放要求,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西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纯水生产过程中产生RO浓缩废水经RO浓缩回收后,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进行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

  (四)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来自线切割机、倒角机、双面磨、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行噪声。厂界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声型的设备和装置,相应的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晶体边角料、不合格晶体、废钨块和生活垃圾等。晶体边角料、不合格晶体(含晶棒、晶片)全部回用于晶棒生长工序,废金钢石线外售给钢铁厂做原料,废钨坩埚在厂区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纯水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及废滤芯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理;废线切割液、废研磨液沉淀澄清后再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食堂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分别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统一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在厂内脱水后运往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029-8833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