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23日-2016年2月2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陕西咸顺实业有限公司 | 西安城北医院 | 西安市太华北路延伸线北三环以南300米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亿元,租用现有的一栋商业楼进行装修后设置综合型医院,设置病床499张,总用地面积31607.45 m2,总建筑面积88096.72m2,医院在1栋建筑物内设置,主要设置儿科、新生儿重症监护、妇科、产科、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社区卫生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等,兼有皮肤科、医学美容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科等。医院第三层、第四层东部设置小吃城餐厅,为医护人员、病员及家属供餐。项目预计2016年7月建成运营。 |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锅炉房烟气产生量为2309.6万Nm3/a,污染物排放量为NOx 1.93t/a、SO2 0.30 t/a、颗粒物0.22 t/a。污染物排放浓度为NOx83.5mg/m3、SO2 13.2mg/m3、颗粒物9.4mg/m3,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锅炉废气经1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烟囱不能低于8米”的要求,经预测,锅炉废气经10米高排气筒排放后,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10%,贡献率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餐厅油烟产生量为0.331t/a,油烟产生浓度约为10mg/m3,油烟经净化效率≥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0.05t/a,油烟排放浓度为1.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5-2001),油烟处理达标后经医院建筑楼顶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为降低恶臭气体的影响,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池顶均加盖密闭。同时应对污水处理站主要构筑物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处理后再排放。采取的废气处理工艺建议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收集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自污水处理站设备间屋顶排放。类比同类医院的监测数据,采取以上除臭设施处理后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分别为0.03~0.08mg/m3、0.01~0.025mg/m3和3~10 mg/m3之间,各污染物浓度能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4)项目拟设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设在地下设备房内。备用发电机工作时将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及NO2,经3米高排气筒排放,发电机属于备用,平常基本不启动,仅在停电时短时间启动,因此发电机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时间很短,影响范围较小。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水包括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165.8m3/d。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规定,医疗机构排放污水必须在医院内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对于污水进行预处理,污水处理站规模设置为250m3/d。本项目采用“生物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医疗污水。经类比分析医院出水能够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和(DB61/24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污水预处理后排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拟将水泵房、锅炉房、制冷机房、备用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地下一层设备室内;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设在设备房内,利用建筑隔声,降低设备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本环评要求项目水泵、制冷机组、备用发电机、风机、锅炉、冷却塔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以减振降噪;锅炉燃烧器、风机、冷却塔等设置消声措施;风机、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穿墙应加装减振垫,管道空中架设时设置减振钩固定,以防刚性振动引起的噪声;地下设备房、污水处理站设备房均设隔声门窗,设备房内采用吸声材料处理;餐厅油烟净化器风机设减振、消声措施、隔声罩。 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环评要求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且项目厂界周围9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基本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4、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固废、污泥、废活性炭、行政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机构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本项目各类固废单独分类收集,分别贮运和处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按照不同性质分类处置;污泥、废活性炭、废油脂、餐厨垃圾分别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市政部门集中卫生填埋。各种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理,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固体废物贮运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环境影响较小。 | 西安市环保局 未央分局 (029-63602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