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关于2016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4日(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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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陕西冶金医院 | 陕西冶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 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30号,四址为西临热工院高层住宅,东临千户小区,南临千户小区,北临西影路。 | 北京蓝颍洲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冶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备案的批复,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拟将原有的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警务室、配电室拆除,陕西冶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1468平方米,设置住院床位数400张,年门诊量30万人次。医院占地面积4735.53平方米,设有临床、医技科室20余个,并建立ICU、CCU、中心供氧、肾透析、高压氧舱、疾病救治中心,急救中心等一系列的急诊急救系统。本次评价项目占地面积4735.53平方米,总投资15000.00万元,总建筑面积31648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554平方米,建设门诊楼一栋;地下建筑面积9914平方米,设计为地下车库和设备间。项目容积率5.01,建筑密度38.1%,绿地率35.2%。拟设普通床位400张。 |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食堂油烟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为解决厨房油烟废气污染,改善操作人员工作环境,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1)医院最大食堂基准灶头数为5个,规模属于中型食堂。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对“中型”标准的规定,该项目应按基准灶头数设置和使用油烟去除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 3 。 2)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使之在最佳工况下运行。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食堂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之“中型”标准,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 3 ,净化措施最低去除效率为75%。食堂油烟经妥善处理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2)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性分析 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对传播类病毒进行有效的灭活,收集起来的恶臭气体进入周边绿地土壤,经土壤净化处理。紫外线消毒具有以下优点: 1)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只需要设置相应的排风管道和排风动力,使废气通过本设备进行分解净化,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参与化学反应。 2)适应性强:可适应高浓度,大气量,不同废气的净化处理,可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运行稳定可靠。 3)运行成本低:本设备无任何机械动作,无噪音,无需专人管理和日常维护,只需作定期检查,本设备能耗低,(每处理1000立方米/小时,仅耗电约0.1度电能),设备风阻极低<30pa,可节约大量排风动力能耗。 4)设备占地面积小,自重轻:适合于布置紧凑、场地狭小等特殊条件,设备占地面积<1平方米。 5)环保高科技专利产品:彻底分解废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恶臭气体处理分解净化后,气体完全达到无害化排放,绝不产生二次污染,同时达到高效消毒杀菌的作用。 可见,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停车场机动车尾气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5000m 2 左右,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面积超过2000m 2 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因此地下车库需设置机械排烟口8个,汽车尾气经排烟通道至高于楼顶2m排气口排放。本项目停车场机动车尾气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备用发电机废气 备用发电机燃油位于综合楼地下一层配电间,该备用柴油发电机在正常情况下不使用,为确保其正常使用功能,每半年开机试车一次。配电间内安装排风装置,运行时产生废气经地下车库集风口引至专用排气烟道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不设置传染病房,废水主要为一般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92.68m 3 /d,考虑不低于10%的处理余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设计为110m 3 /d。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规定,医院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应分流,不得将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由于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房,且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医院门诊、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视为医污废水,因此,改扩建项目产生的污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站工艺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及《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要求,医院污水处理所用工艺必须确保处理出水达标,主要采用的三种工艺有: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简易生化处理。对于非传染病医院污水,若处理出水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污水管网时,可采用一级强化+二级生化+消毒工艺。因此项目污水处理站选用“预处理+一级强化+二级生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各种设备运行以及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建筑物整体上采取防止结构传播噪声的措施,同时采用减振、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对于车辆产生的噪声可从加强管理着手,停车场的位置设置指示牌引导,同时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号。具体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按照“闹静分区”的原则,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 (2)设备间水泵选用低噪声型号,座下设弹性衬垫材料;水泵吸水管道上和出水管上装设软性连接装置,管道穿墙时采用软穿。 (3)备用的柴油发电机放于地下一层,同时配套基础减振。 (4)油烟净化风机设置在房间内,并加装消声器,做基础减震。 (5)加强院内车辆管理,禁止鸣笛。 通过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各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均可大大降低,对医院内病患和邻近居民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88.35t/a,与环卫部门联系,使项目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中转站,再定时清运进入城市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可以避免生活垃圾长时间堆放引起环境污染。 (2)医疗废物 项目医疗垃圾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以及病患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8.5t/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于2003年6月16日起实施。按照《条例》规定,所有的医疗废物送专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医疗机构不再自行处置。项目医疗垃圾经消毒预处理后运往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对其收集、转运、储存过程中执行的污染防范措施要求如下: 1)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 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时必须首先确保在废物产生点,医疗废物和非医疗废物进入有不同颜色和标识的包装容器中,以便于后续实施不同的管理方法。在每一个废物产生地点,根据废物类型相应的配备三个收集箱,一个是专用的利器盒,一个是黄色塑料袋,盛装除损伤性废物以外的医疗废物,一个是黑色塑料袋,盛装普通生活垃圾。直接与废物接触的黄色塑料袋和黑色塑料袋可套装在一个体积相当的塑料桶内以固定塑料袋外形,该塑料桶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其分类收集制度如下: ①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 ②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③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④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⑤损伤性废物在废物产生单位配置适合的毁形装置并立即毁形后,放在防刺的有警示标识的利器盒。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的一般性废弃药品必须由药剂科回收,报药监局统一处理,并登记保存备查;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由药剂科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2)消毒处理 通常,医院采取的消毒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消毒柜消毒 消毒柜消毒方式分为单一消毒方式和组合消毒方式。 ②高温消毒 高温消毒一般采用远红外线方式,电热元件通过加热空气或产生辐射热,加热温度达100℃以上,并持续时间15min以上,使包括细菌、病毒在内的微生物机体蛋白质组织变性而达到杀灭细菌、病毒的目的。除可杀死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细菌外,还可杀灭乙肝病毒和脊髓灰质炎病毒等病毒,杀灭率达99.9%。但对无机化学毒物及少数特殊的生物病毒就不起作用了。 ③紫外线消毒 紫外线消毒是波长在可见范围之外的短波,其中真正具有杀菌作用的尤以波长 253.7nm的紫外线最佳。紫外线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胞、分支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和支原体等,具有广谱性。通过紫外线对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的照射,以破坏其机体内DNA(脱氧核糖核酸)的结构,使其立即死亡或丧失繁殖能力。DNA对波长253.7nm的紫外线吸收最强。紫外线的杀菌效果与其照射强度和总的照射量有关,一般可达杀灭率≥99%。 ④臭氧消毒 臭氧是一种淡蓝色气体,除具有除臭、保鲜、清新空气作用外,还可进入细菌内部,破坏其细胞结构和氧化酶,达到杀菌效果。另外臭氧有很好的还原性,产生后20分钟内可自动还原成氧气,所以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病房采用紫外灯消毒,手术室缝合线、缝合针、持针钳、止血钳等清创缝合所用器械采用戊二醛消毒柜消毒,病人床单、病人衣服采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医院楼道等公共场所采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等医疗垃圾毁形后采用消毒液消毒后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院内医疗垃圾暂存间,最终送至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置,手术服等采用高压灭菌消毒锅进行消毒,其余医疗垃圾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院内医疗垃圾暂存间,最终送至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3)医疗垃圾的转运 医疗垃圾的转运应由专人负责,定期到医疗科室收集医疗废物,至少每天一次,一些医疗废物产量较高的科室可能需要每日两次,确保产生点不积累医疗废物。 转运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移撒。密封包装后的包装袋应放入周转箱内转运,不得仅用包装袋运送。周转箱需要加盖密封,防渗漏、防遗撒,不得使用破损的周转箱,发原有破损应立即停用,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按照设计的污物流路线和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送至医疗垃圾暂时贮存地点。使用后的运送工具应在内部指定的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4)医疗垃圾的储存 ①项目医疗垃圾储存场所设在综合楼地下一层,符合院区总平面布置以及洁污分流的要求。 ②医疗垃圾暂时储存场所要求必须分办公室、垃圾车辆存放间、医疗垃圾储存间,并配备加盖密封的垃圾周转箱,并设明显标识。其总面积:三级医院不得小于150m 2 ,二级医院不得小于120m 2 ,一级医院不得小于80m 2 。本项目按照二级医院设置,即储存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20m 2 。 ③医疗垃圾储存间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出,要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地面和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④医疗垃圾暂存点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垃圾”区域性标识,并张贴一些“严禁扔、摔医疗垃圾袋或容器”,“禁止吸烟、饮食”等警示标识。 5)医疗垃圾的最终去向 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经过预处理分类收集后的医疗垃圾由专用运输车送西安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固废处置率可达到100%,处置措施可行。 西安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南路6号,总投资3000余万元,占地34亩,2004年11月01日投入试运行。主要是对医疗废弃物收集站建设和医疗废弃物的焚烧工程。处理中心投运后可日处理医疗废弃物3.96万吨,中心技术先进,选用“立式旋转热解气化焚烧技术”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各项排污指标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能够满足西安市及周边地区医疗废弃物产出量的增长速度,实现西安及周边地区医疗废弃物的一次性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3)污水站污泥 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大量悬浮在水中的有机、无机污染物和病菌、病毒、寄生虫卵等在处理过程中分离出来形成的污泥,该污泥为危险废物,定期和栅渣清掏消毒后,转至化粪池生物降解,并和粪便一起清掏运走。或者条件成熟情况下,经专用容器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医院污水处理站固废处置措施符合《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2003】197号)要求,措施可行。 (4)废包装物 项目药品及器材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废旧资源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5)隔油池废油脂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废油脂产生量0.40t/a,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陕西冶金医院于2016年2月4日在项目所在地等处张贴了本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在《陕西冶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16年2月20日在三秦都市报上发布了第二次公告,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见附件)。网站公示链接为: http://epaper.sanqin.com/sqdsb/20160220/html 。环评信息公告后,截止目前未收到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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