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2016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09.11.2016  04: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3827448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710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绿特涂料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真石漆建设项目

西安市临潼区新市街道郝邢村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绿特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真石漆建设项目,位于西安市临潼区新市街道郝邢村,项目租赁西安九顺建材有限公司9~12号厂房用于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成品库、办公用房等,建设一条年产5万吨的真石漆生产线。真石漆的主要生产过程是将一些成品原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复配。项目占地面积5200m 2 ,总投资为2146.62万元。

(1)废气

粉尘:本项目称料及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规定,因此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轻微。

有机废气:本项目的液体原料中的乳液、成膜助剂、纤维素、增稠剂、消泡剂、防冻剂、杀菌剂、pH调节剂中含有有机溶剂。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原材料均采取人工计量、加料,在常温常压下进行搅拌混合,在分散机进行搅拌时采用人工加盖的方式进行,因此将会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出来,项目VOCs的产生量约为0.71t/a(0.27kg/h),经过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活性炭吸附率按90%计,则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为0.071t/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12.8m 3 /a,主要污染物包括COD、BOD 5 、SS等,清洗废水通过污水槽引入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然后将处理后的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56m 3 /d,184.8m 3 /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 5 、氨氮、SS,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西安九顺建材有限公司的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自水泵、分散机、搅拌机、风机等设备,采用高效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采取隔声、减振、车间屏蔽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性废包装袋(桶)、有机溶剂废包装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吸附有机物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浮渣和污泥。①生活垃圾,本工程生活垃圾年排放量为3t/a。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场填埋处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②一般性废包装袋(桶),本项目产生的一般性废包装袋(桶)主要来自各类原料的包装袋(桶),则一般性废包装袋(桶)的产生量为2t/a。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或外售废品收购站进行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③有机溶剂废包装桶,本项目产生的有机溶剂废包装桶的产生量为15t/a。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进行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布袋除尘器所收集到的粉尘量为36.71t/a。收集到粉尘全部回用于深色产品生产,不外排。⑤废活性炭,废活性炭产生量为3.21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厂内设危险废物专用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储存在危废临时储存点,然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不对外排放。⑥污水处理浮渣和污泥,污水处理浮渣和污泥的产生量为1t/a。浮渣和污泥属于属一般固废,可综合利用(例如制砖、铺路等)。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