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7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 | 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洞北村、枣园村、杨寨村、张铁村 | 西安开元临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完成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洞北村、枣园村、杨寨村、张铁村的征地的征地工作,共征地4428.13亩。并在该地块中选取102091m2(153.14亩)建设两处安置小区,用于安置洞北村、枣园村、杨寨村的村民,另占用884680.00m2(1327.02亩),用于规划区内36条道路的建设,建设供水加压站1座及冷水沟引水工程。 | ①废气: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强制排风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保证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保地下车库内的污染物浓度达到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污染物的允许浓度限值。 炊事废气经燃气灶上方油烟收集装置后,通过每栋楼各单元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燃气锅炉设置于地下设备间,燃烧废气经专用排气筒排放。 ②噪声: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 安置小区高噪声设备应置于公共绿地下的地下室,避免低频振动噪声对居民生活产生噪声振动影响。 ③废水:安置小区设化粪池,建设项目住宅生活排水和其它排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临潼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达标后外排。 ④固体废物:设垃圾收集桶,采用密封装置存放,当天垃圾当天清运,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指定的垃圾场填埋。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 (029-86524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