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12.12.2014  18:39

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12月4日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下午,榆林市妇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组织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区司法局、榆林学院等18个单位,在世纪广场联合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50多名部门工作人员和20名榆林学院大学生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等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物品;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前来的市民耐心解答法律咨询;市司法局举办的宪法有奖知识问答,吸引了众多群众排长队等待参与答题,100名答题者领到了奖品。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志亲临活动现场检查并参与了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宣传宪法及各类法律28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4000余份,发放雨伞、围裙、购物袋、年画等宣传物品2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