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公证处四项举措惠及民生

13.08.2015  10:58

从8月1日起,旬邑县的小、微企业、涉农企业和广大群众便可直接享受到县公证处四项惠民措施带来的方便和好处。

旬邑县公证处为不断优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改进行业作风,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结合省司法厅“十项举措惠民生法律援助解民困”主题实践活动和自身实际,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要,制定出台了四项惠民措施,分别为:加大产业发展扶植力度,对各类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和流转资金借款合同等公证事项,收费标准在原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加大弱势群体援助力度,对持有相关优抚证件或城镇、农村低收入家庭困难证明的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军烈属、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对本人应承担的公证费用在原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予以减收。对七十岁以上(含七十岁)老年人、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农村特困人口、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除接受赠予、继承遗产外,在办理其他公证事项时免收公证费用;对农村五保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难补助金的人群,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人群,重度残疾或者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群等五类人群,不再审查经济状况,凭民政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直接受理公证法律援助申请;对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网络预约,主动上门服务。

四项惠民措施程序更加简化,服务更加人性,效率更加提高,惠及面也更加广泛,受到了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贠二海)

来源:旬邑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