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效果好
09.07.2015 11:51
本文来源: 检察
7月6日,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推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狠抓落实到位,有效强化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实现刑事诉讼活动的“人物分离、案结物清”,办案讲规矩,用权不任性。
今年以来,该院结合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规定,检委会研究通过了《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专门台账,在移交财物时,对照有关法律文书当场查验核对、登记入册,并与办案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同时还要对所有的涉案财物进行逐一编号登记,载明案由、来源、保管状态、场所和去向,并将涉案财物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按照入库、出库、调用、归档等办案程序及法定时限进行实时、动态化管理。此外,办案人员因业务需求需要调用涉案财物时,须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在专门的登记册上登记调用人、调用时间、调用事由、调用的涉案财物状况、审批人等事项,并由办案人员和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该院注重加强与纪检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定期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相关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确保高质、高效的完成规范化涉案财物监管工作。
在咸阳市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督查组的专项督查中,该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受到了上级院的高度赞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者:旬邑县人民检察院 乔小妮 编辑:刘剑平)
本文来源: 检察
09.07.201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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