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调换宅基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13.03.2015  14:36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旬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宅基地调换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办案法官通过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终于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原、被告恢复了往日的宅基地原状。

        李德(化名)依法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并取得宅基地使用证。后李德在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与村委会协商,将其宅基地调至与李邦润(化名)相邻的一块空地上。李德认为调换后的宅基地比调换之前的面积小,原因在于李邦润侵占了他的宅基地,遂与李邦润发生冲突,将李邦润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经调查得知,李德对调换后的宅基地不享有所有权,其作为原告主体不适格,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在开庭后应依法驳回其起诉,但考虑到法院依法驳回后,双方的矛盾仍然得不到化解,于是办案人员多次找到李德,对其说明在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交换宅基地是违法的,并针对该案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参考意见。通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其思想工作,李德认识到自己无理诉求,与被告达成谅解协议,并在承办法官的协助下向村委会要回所持证的那块宅基地,至此原、被告的矛盾得以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