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出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

11.08.2015  18:44

  日前,从旬阳县环保局了解到,《旬阳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已正式“出炉”,此举将进一步夯实全县各镇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全面推动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办法》规定,对各镇各有关部门的考核分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管理三部分,要求本年度实现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的年均浓度达到上级规定标准,完成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要求各相关部门立足岗位职责,全面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秸秆禁烧、能源清洁利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从工作机制、环境监管和信息公开角度出发,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管理,建立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台账,加大资金投入,并把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工作纳入对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