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大表彰一批“人民满意单位”
12.03.2015 14:27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前,旬阳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该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测评结果,印发《关于县人大代表对县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有关单位2014年度工作测评结果的通报》,授予县政府办、人社、财政、住建、民政、林业、卫生、发改、农业、审计10个县直单位和旬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旬阳供电分局、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地方税务局4个中省驻旬单位旬阳县2014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测评县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与会的204名县人大代表对县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共48个单位和22个中省驻旬单位的2014年度工作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显示,85分(含)以上满意格次单位68个,85分以下基本满意格次2个。70个单位均处于满意和基本满意档次,表现出了较高的满意度。按照《测评办法》关于“对测评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依据得分名次,分别按实际参评的县直单位和中省驻旬单位数的20%确定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的规定,最终确定,县人大常委会授予测评得分名次排在前10位的县直部门和排在前4位的中省驻旬单位2014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并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式上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
通过测评表彰,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部门和中省驻旬单位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履行职能职责的积极性,加强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省驻旬单位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其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增强工作人员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邓发平 汪宣恒)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03.2015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