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妇联为离异妈妈讨回公道

19.09.2014  18:46

感谢娘家人为我做主,多亏你们的帮忙,我才懂得怎样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是一位离异妈妈的感激话语。

曹某,25岁,农民,家住旬阳县吕河镇吴场村一组。她和丈夫袁某属于自由恋爱,且认识不到三个月俩人就领了结婚证,婚后生育一女儿,但好景不长,因为丈夫的游手好闲、自由散漫、吸烟赌博、夜不归宿等原因导致家庭暴力的不断升级,从此俩人的夫妻感情恶化,袁某回家对曹某最多的是冷言冷语和家庭暴力,更谈不上关心关怀,曹某不甘心自己一辈子就过这样的生活,于是与2012年11月9日协议离婚,离婚后女儿抚养权归袁某,曹某每月给相应的生活费。今年5月12日,曹某带着三岁半的女儿来到妇联,哭诉着自己的不幸,自协议离婚后袁某根本不履行协议上的规定,反而变本加厉,就在来妇联上访的前一个月晚上袁某把三岁半的女儿丢弃在西安大街上,后来被夜间巡逻警察发现带回,事情发展的越来越严重,曹某担心再这样下去女儿性命都没有保障,曹某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但又不知道该怎样做,因为袁某的横行霸道已经使曹某胆战心惊,县妇联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一方面及时与妇联法律顾问联系咨询相关法律政策,另一方面帮助曹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其次与县法院民一庭取得联系,通过多方协调,曹某的案件与6月18日得到圆满解决,女儿抚养权归曹某,袁某答应每月给女儿300元生活费,且不再干涉对方生活。

长期以来,旬阳县妇联在做好日常信访接待的同时,着重“三个注意”。 一是注意维权与维稳相结合。 县妇联对来访群众始终能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句暖心话,一个满意答复,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处理妥当。正确引导来访群众,依法信访、合法信访,耐心细致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于特殊的、重大的、难解决的案件,能及时汇报,妥善调处,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注意与公检法司部门配合。 在协调处理典型个案的过程中,县妇联注意运用多部门力量调解、协调、教育、救助等多种方式,采取不同的方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上述案件正是因为妇联组织帮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多次与县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妇联法律顾问协调沟通给当事人伸张正义、撑腰做主,使得妇联组织成为妇女群众信赖的“温暖之家”; 三是注意结案后回访工作。 对于特殊案件处理后,县妇联能做好回访工作,对当事人结案后回家的生活状况会通过电话形式进行回访,与她们多沟通、多交流,鼓励她们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在生活中做强者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