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延伸职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1.04.2015  16:56

近年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如一地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格局。 

 抓认识,建机制,强措施。该院从组织干警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入手,不断深化认识,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长效工作机制。领导议事机制。将维权工作列入了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维权工作办公室,对如何全方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目标考核机制。把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纳入目标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业务部门开展这项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案件审查机制。由批捕、起诉、监所抽调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干警组成未成年犯罪检察室,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认真审查,专题研究办理,把教育转化工作融入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对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若出现错捕或质量不高案件,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项工作机制的建立保障了各项维权措施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维权工作的健康开展。   

抓制度,促提高,求规范。制定了《维权办公室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指南》、《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须知》、《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原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重点》、《侵害青少年犯罪案件登记表》、《审查批捕青少年犯罪案件登记表》、《审查不批捕青少年犯罪案件登记表》、《犯罪青少年跟踪教育卡》、《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卡》等制度。探索维权工作“十法”:即健全机制法、规范制度法、特殊审查法、讯教结合法、强化监督法、重点帮教法、跟踪帮教法、共建创安法、联动预防法、热线扶助法。通过上述制度的有效执行,使审查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更具操作性,维权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步入规范化轨道。  

抓教育,促延伸,上水平。以加强法制教育为根本,针对不同工作对象,突出重点,搞好“三项延伸”,多层次、多角度、有针对性地拓展维权渠道。把工作触角向社会上的未成年人延伸。采取深入全县22个镇及县城中心广场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利用电视广播、新闻媒体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和未成年人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社会公布“维权”热线,提供法律帮助。创办“家长学校”,举办由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参加的学习班,以亲身所办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辅之以教育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内容进行法制教育。同时,他们积极与工商、团委、公安、教育等部门协手联动,加强对“三厅一室”,即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桌球室的管理;加强对书摊、书店、音像店等文化娱乐市场的联合检查,禁止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流向市场,减少了危害青少年的不稳定因素。把工作触角向校园未成年人延伸。先后与县内多所中、小学校开展了检校共建活动。在送法进校活动中,做到三个结合:大课与小课相结合。大课就是组织全校或分年级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进行普遍教育;小课是指对某个问题突出的班级,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课堂教育和板报专栏宣传教育相结合。为便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向各学校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和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和校园内的法制板报专栏,予以讲解、刊登。一般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在搞好普遍教育的过程中,对发现有不良行为的个别学生,进行专门的有针对性地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的教育。通过工作,学生自制力增强了,立志成才氛围浓厚了,素质教育水平提高了。把帮教工作向已失足的未成年人延伸。凡不捕、不诉和社会上“五种人”中的失足未成年人,实行网络化动态跟踪监督管理,力争通过努力,做到“工作有人做、回来有人管、困难有人帮、渠道有人疏”,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在对监外执行罪犯的考察中,实行“三见面”,即与监外执行罪犯所在地派出所见面;与监外执行罪犯本人见面;与监外执行罪犯的家属见面,进行综合考察。在帮教工作中,以正面教育为主,从思想上启发引导,使他们既认识过去的错误,又鼓起勇气开创新的生活,采取各种方法措施,尽快解除其心理负担,对因家庭破裂或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失足未成年人,积极为他们联系复学或寻找力所能及的工作,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有效保证了他们在社会上的认真改造,并使他们对生活燃起了新的希望。

(作者: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刘世文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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