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涉案财物管理“五到位”
近年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把涉案扣押款物的监管工作作为落实执法责任的一项有效途径,紧紧围绕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目标,做到涉案财物不脱管、不漏管,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审查规范到位。在办理涉案财物交接时,认真、规范审查,做到程序清、手续明、台帐全。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着重审查涉案财物的名称、数量、等是否与清单一致、是否全部随案移送;对自侦案件,着重审查是否落实扣押与保管相分离制度、涉案款物扣押手续、银行收据等材料是否齐全。
管理规范到位。以组建案件管理办公室为契机,新建了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室,采取集中存放、专人保管的方式,统一保管涉案款物,有效杜绝了办案人员私自管理、截留、挪用涉案财物问题。同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涉案财物实行台账登记制度,认真执行一案一台帐、一物一标签,确保不同案件的财物不混放,不发生擅自挪用、调用涉案财物情况。
流转规范到位。规范对涉案财物的流转,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做到案件结、财物清,严把涉案款物出库关。办案人员确需临时调用、借用涉案财物时,严格审查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并与办案人员当面核对出库的涉案财物是否与审批手续中所附清单相一致,经核对无误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借用、调用期限届满时,及时督促办案人员办理返还手续。
责任规范到位。对赃款赃物的扣押、入库、保管、移送、处理等环节,明确责任部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坚持部门负责人跟踪办案,对涉案款物管理坚持部门领导、纪检监察负责制,要求部门领导、纪检监察对涉案款物的暂扣、暂存、发还、移交等环节严格把关,依法依规签字审批,承担首要责任。
监督规范到位。由案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开展涉案财物专项督察,重点检查涉案财物的入库、出库等手续是否完备规范、涉案财物保管状况、涉案财物流转是否办理了变更手续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手续不全或保管不当等问题时,及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涉案财务管理到位。
(作者: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吴彬 刘蓝鸽 编辑:胡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