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购物时踩杂物滑倒摔伤 超市被判赔偿一万元

19.12.2014  05:47

年近七旬的张老太太在户县某超市购物时踩到洋葱皮摔倒,导致膝关节损伤、髂骨骨折。出院后,张老太太将该超市告上法院,要求负责人赔偿费用。11月21日,户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被告户县某超市赔偿张老太太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9月3日上午,年近七旬的张老太太(本文所有姓名均系化名)从户县某购物广场二楼超市买菜时突然摔倒,该超市工作人员将老太太扶起后,通知其家人来接她回家。可是,张老太太回家后身体不适,于当天中午住院治疗,医院诊断病情为膝关节损伤、髂骨骨折。

出院后,张老太太家人多次找到超市负责人协商赔偿问题,但都不欢而散。10月22日,张老太太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负责人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两万余元。

11月12日开庭时,双方围绕超市的购物环境是否安全、超市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张老太太的代理人刘立(张老太太的儿子)认为其母是因为踩 到东西才摔倒的。对此,被告方认为他们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地面很干净,不可能导致老太太摔倒,刘立申请法院调取超市当天的监控录像,第一次开庭在剑拔弩张 的气氛中结束。

庭后,办案法官与原被告来到该超市查看张老太太摔倒时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张老太太确实是踩到一个黑点后摔倒的。随后,超市几个工作人员将老太太扶起,由于黑点看不清楚,超市负责人仍表示地面没有东西。

办案法官从视频上看到,工作人员小李扶起老太太之后用脚踢了什么东西,于是决定从这里入手,找到小李并详细询问当天的情况。法官从小李处得知,录像上的黑点是一块洋葱皮,她用脚踢的正是这块洋葱皮,张老太太很有可能是踩到洋葱皮摔倒的。

11月21日,由于原被告双方庭后均又补交证据,法庭组织二次开庭对证据进行质证,办案法官当庭宣读了对小李进行的谈话笔录,双方均未表示异议。至此,被告方主动请求和解,表示愿意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并且立即给付,但认为原告提出的要求过高。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告承担原告医疗费4000元、后续治疗费3000元、其他费用3000元,共计10000元,调解协议达成后,被告代理人当场给付了赔偿。 吴邓 记者 赵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