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省高职继续实行分类招生

29.10.2015  02:14
核心提示: 我省在今年首次在省内所有普通高职院校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基础上,2016年我省将继续在省内高职院校实行分类招生。10月28日,省招生办公布明年分类招生相关政策明确,通过分类考试招录的考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高考录取学生完全相同。

我省在今年首次在省内所有普通高职院校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基础上,2016年我省将继续在省内高职院校实行分类招生。10月28日,省招生办公布明年分类招生相关政策明确,通过分类考试招录的考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高考录取学生完全相同。

据悉,我省分类招生分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教单独考试招生四种形式。考生参加明年高职分类考试,必须参加2016年我省高考报名或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于明年3月1日8时至3月5日17时,根据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另外,4月18日前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

省招生办明确,通过综合评价、拔尖人才免试、示范高职单考,已经预录取,而未在明年4月18日前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

本报记者 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