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西安进入“冒黑烟”车有奖举报月

16.04.2015  14:00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讯(记者文锦实习生马强) 冒黑烟”车辆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影响城市形象。为遏制“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持续改善古城环境空气质量。今天下午,西安市环保部门发布,计划从4月16日起至5月15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冒黑烟”车辆有奖举报专项查处活动。本次活动不设奖励名额限制,查证属实投诉每例奖励20元,按照有效投诉数量累计,上不封顶。

冒黑烟”车污染环境危害健康

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介绍,机动车排放黑烟主要是柴油车在载重、加载等情况下,发动机供油、供气系统老化后,柴油燃烧不充分所致。其 特征是表现直观,污染严重。目前,西安市柴油车保有量约10万辆,约占机动车总保有量的5%,但其颗粒物排放量却约占机动车颗粒物排放总量的七成。其排放 的碳烟颗粒物粒径从几微米到几十微米不等,含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芳烃和燃烧不充分产生的大量黑烟,通过人体呼吸系统和皮肤吸收参与到人体血 液循环,并滞留于体内,对人体造成长久而巨大的伤害。

市民参与以有效投诉数量累计奖励

为鼓励广大市民对“冒黑烟”车辆进行监督举报,环保部门专门出台《冒黑烟车辆举报奖励办法。奖励不设名额限制,以有效举报的“冒黑烟”车辆数进行奖 励。举报者对“冒黑烟”车辆进行现场拍照,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的方式向环保部门投诉举报,环保部门对提供有效证据的“冒黑烟”车辆进行统计,有效投诉数量 累计,上不封顶弥补了以往活动参与市民因举报件数少而未获得奖励的遗憾,做到举报必奖,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举报车辆必须是西安注册陕A牌照

据了解,本次受理举报的“冒黑烟”车辆必须是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陕A号牌机动车。举报人必须提供被举报车辆的真实照片资料,拍摄的照片应当为3日内(从拍照日至举报当日)发生的车辆“冒黑烟”行为,且能清晰显示出车辆排放黑烟状况和车牌号码。

举报“冒黑烟”车辆时,举报人应注明车辆号牌、车牌底色(蓝牌或黄牌)、车辆类型(客车、货车或公交车等)、“冒黑烟”地点、具体时间(日期、时、分),最好附有“冒黑烟”车辆所属单位信息等。

举报可选择二种方式进行

办法规定,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以便及时查证回复和统计举报数量。通过实名、提供有效证据的举报方可进行评 奖;对于匿名举报或者无法查证的车辆不予评奖。多人同时取证同一辆黑烟车的,按受理登记的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同一人在一天内多次举报同一辆黑烟车 的,按一次有效举报受理。

举报方式有以下2种:书面举报:举报人将“冒黑烟”车辆照片和举报人相关信息寄送至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有奖举报处理办公室(地址:西 安市丈八东路7号,邮政编码:710061);电子邮件举报:举报人将“冒黑烟”车辆照片和举报人相关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hbj-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