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警惕“超低价” 小心被“卖猪仔”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慕华)目前已进入春节消费高峰期,各种促销令人目不暇接。市消委会2月9日发出消费提醒称,根据以往消费投诉分析,春节期间,消费者容易忽视商品质量、合同、安全和售后服务等消费细节,掉入消费陷阱。因此,市消委会在年货消费、年夜饭、自驾游等方面给出消费提醒。
提醒一▶▶食品纠纷最好现场和解
各大卖场“来就送”、打折、抽奖等活动,给消费者带来很强的购物冲动。然而,商家打出的促销广告,往往把优惠、降价的“甜头”放到最大,却隐藏了很多限制性条件。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春节理性消费,并把握几个要点:第一,要了解促销限制条件。参加活动前,主动了解促销活动期限、参与范围、礼券使用时间和形式等,对促销广告内容、售后服务等有不清楚或疑惑的,消费前必须事前向商场服务部或专柜问清楚。尤其是购买食品,要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赠品和免费试用项目要了解免费的范围和条件。
第二,要多看、多问,货比三家。再者,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宣传广告等证据,要把赠品和商家重要承诺写进单据。随售赠品同样享有三包服务,也应在销售单据注明赠品品名和型号,其他重要承诺也要在单据或协议上清楚表述。此外,要注意核对小票。埋单时,要仔细核对商品与小票上的品名、数量、价格等是否一致。
最后,要及时解决争议。“一旦发现商品或服务有问题,尤其是年货食品,要当场向商场客服提出异议,争取现场和解。”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说。
提醒二▶▶年夜饭要核对清单
春节团年饭是中国团聚的特色,为防范年夜饭消费风险,建议消费者注意以下细节:一是,需给付订金预订年夜饭的,建议选择信誉良好的酒楼,避免无良酒楼卷款走人。再者,要主动了解特殊收费项目,包括果盘费、开瓶费、餐具费等,最低消费、包间费已被列入禁令。
另外,注意打折猫腻。有的酒楼宣传菜肴打折,但结账时真正能打折的部分却是廉价菜式,海鲜等贵重菜肴是排除在打折之外的。还需要仔细核对菜式清单的账单,避免不良酒楼把未消费的纸巾、小食、年果等费用列入账单。“注意保留预订协议、单据、发票等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据此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三▶▶春节旅游警惕“超低价”
跟团、自驾旅游,是春节家庭大热门。不少旅行社以“保证成团”、低价、纯玩等喙头大张旗鼓地宣传。
市消委会指出,旅游价格与质量是成正比的。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和线路,切勿被低价忽悠,要了解旅游食宿、线路、行程和附加消费的实质内容,主动防范旅游风险。值得注意的是,不要相信超低价,避免误入“野鸡”旅行社,导致被“卖猪仔”。还得善用合同保障旅游权益,在《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是否拼团、出行时间、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游览的景点、食宿的标准、娱乐安排、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
此外,出团前,了解本市和旅游目的地旅游部门投诉电话,一旦发生纠纷,可及时联系旅游地旅行社的旅游局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