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与西安晚报联合举办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圆满结束
新《消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由省消协与西安晚报联合举办的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在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原陕西省公证处)公证员的见证下进行了抽奖,标志着这次活动圆满结束。翟玉赫等3名消费者分别获得特等奖,孔思佳等10名消费者分别获得一等奖,李旭阳等20名消费者分别获得二等奖,庞中传等200名消费者将获得三等奖。
这次活动,是在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根据省工商局有关“3.15”活动工作部署和中消协的活动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的。其目的是以“3·15”为契机,以新《消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抓手,与媒体合作围绕年主题联手开展新《消法》亮点的宣传,以便在全省再掀学习贯彻新《消法》的热潮,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创新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的方式,大力推动消费维权法治建设,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活动自今年1月19日开始,《西安晚报》与陕西消费维权网、微信平台以新闻稿件的形式广泛报道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预告竞赛的时间和须知,倡导消费者不断增强学法的自觉性和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宣传学习贯彻新《消法》的重要性和竞赛意义,积极营造知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截止2月26日,参与知识竞赛答题者达到4005人,其中通过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参与的有3028人,通过西安晚报答题卡参与竞赛的有977人。试卷回收结束后,竞赛组委会组成了专门的阅卷小组,经过紧张的阅卷和统计,共有2246名参赛者获得本次大赛满分——100分。根据比赛规则,获奖者是从这些满分的参赛者中抽取的。
作为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之一,新《消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有奖知识竞赛,对于提高全省消费者权利保护意识有了积极的推动意义,在广大读者中产生了积极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