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大普法格局来到了——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畅谈法治宣传教育
本报记者 成全勃
“党的四中全会能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一个专题专门研究,对我们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从事法治宣传工作30多年的人来说,倍受鼓舞,也倍增压力”。10月28日下午,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在谈到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体会时,真切地说。
“普法三十年,分为四个阶段。”谈起普法,田萍如数家珍。她说,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到党的十五大时,又把法制变成了法治。一字之差,但含义大不相同,强调依照法律治理。党的十八大把旧“十六字方针”转变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十六字方针”,这一个重大的历史转变,标志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十八届四中全会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转变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亲历了这四个转变时期,参与了“一五”到“六五”的普法全过程,田萍感慨万端。她坦言,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给我们普法人提出了更高目标和要求,同时也反映了我们的心声,我们呼吁多少年的事情终于得到了最高层的重视和认可。我认为,全社会大普法的格局来到了。
省司法厅法宣处副处长王建军介绍说,这些年,我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增强法制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倾心尽力打造法治陕西建设的升级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在各级党委(党组)建立并落实了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职前考法等制度。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备律师顾问,受到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肯定。“法律六进”,特别是“法律进学校”,每年秋季法制第一课和“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被固定了下来。去年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全省重点普法对象接受法制教育率已达90%,“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明年将进入总结验收。随着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一个立体的、交叉的、全方位普法格局呈现在我们面前。
“对于许多人来讲,成千上百部法律,看不见也摸不着。但这些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我们真切地认识到:法治中国并不是束之高阁的庙堂之论,而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它渗透在每个公民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生活中”。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局长李波一番话颇有见地。他认为,法治国家不仅需要党来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更加需要民众的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普法大格局。他说,近期,我们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覆盖全区134个社区的“法律在您身边”法制讲座,就是用真实案例、实际行动来诠释“法治建设,人人参与,大家受益”,让群众真正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发动群众来参与“法治莲湖”建设。
“《决定》确实好,关键在于落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所基层普法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诸环节。虽然说普法、全民守法只是最后一个环节,但要让社会上每个公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首先要有一个良法,那就是全会中提出的科学立法,良法善治。之后在实施中还要有严格的执法和公正的司法,这样人们才能相信法律,信仰法律,拥护法律,如此才能形成全社会崇尚法律的氛围。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