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遭家暴女性是城市两倍 陕西“反家暴”将立法
26.11.2014 16:01
本文来源: 古汉台
来源: i1.tobei.cn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记者从 陕西 省妇联权益部了解到,近年来,陕西省县以上妇联受理各类家暴投诉量在1500件次左右,投诉量逐渐减少。自2010年至今累计在全省下发了30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无一违反。经过努力,陕西省逐步建立起多部门合作、共同参与的家庭暴力干预防控体系。目前,陕西 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也写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之中,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农村遭受家暴女性是城市女性的两倍多
调查显示,经济相对落后、地理位置偏远、文化水平较低的区域出现的比例较大。
2010年陕西省开展的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暴的女性 占26.4%,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已婚女性为11.9%。陕西省农村女性遭受配偶不同形式家暴的比例是城市女性的2-3倍多。基层法院办理的 离婚案件中有三分之一涉及家暴。因家暴引发受害妇女杀夫等“以暴抗暴”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数。从受暴对象看,妻子占90%以上,老人占4%,儿童占3.3%。调查显示,因家暴的隐蔽性,加上“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宁拆十座庙,不会一桩婚”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举证难度大,且公安机关对没有达到一定伤害 程度的家暴难以认定和处理,受害者的权益往往不能及时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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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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