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08.10.2017  21:23

陕西省气象台2017年10月8日20时00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受副高外围西南暖湿气流和南下冷空气的共同影响,10月8日20时至9日20时榆林中部、延安北部、宝鸡西部、汉中西部将出现50-80毫米的降水,汉中南部局地将出现100-110毫米的降水。强降水影响区域的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山洪和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等级高。

根据上述情况,省局决定立即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省局办公室、应急减灾处、科技预报处、观测网络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大探中心、信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影视宣传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榆林、延安、汉中市气象局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宝鸡市气象局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铜川市气象局要加强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根据实际研判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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