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六号凶杀案宣判 被告人刘晨鹏一审被判死刑
混入小区并潜入业主家,抢劫并残忍杀害了包括两个孩子在内的一家五口。昨日,曲江六号小区凶杀案一审宣判,西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二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趁业主用门禁卡开门之际混入单元楼
1977年出生的刘晨鹏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无业,案发前暂住西安市碑林区乐居场。起诉书显示,2005年下半年刘晨鹏来到西安工作、生活,2015年初失去工作后产生了抢劫他人钱财的恶念。
2016年6月24日下午5时许,刘晨鹏携带一卷胶带,窜至雁塔区翠华南路曲江六号小区,趁业主用门禁卡开门之际混入某单元,在六楼发现王某家未关防盗门,便趁主人不备潜入室内,到厨房找到一把厨刀返回客厅,持刀威逼王某及婆婆苟某、母亲刘某三人至卧室。
当晚11时许,在刘晨鹏威逼下,王某交出一张存有5万余元的银行卡和密码,以及现金4000余元。为防止被害人报警,刘晨鹏将三位成年人捆绑在客厅餐椅上,并封堵住嘴巴,已睡着的3岁男童手脚也被捆绑。之后,刘晨鹏拿着王某房门钥匙和门禁卡反锁房门后离开,于25日凌晨1时20分取钱18000元。随后他再次返回现场,见苟某已挣开封嘴呼救,遂采用极其残忍手段致其一家5口人死亡,包括3岁男童及一名出生仅45天的女婴。后经法医学鉴定,被害的5人均系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刘晨鹏随后逃窜,同年7月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告人在法庭审理时曾全盘翻供
西安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晨鹏进入他人住所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且抢劫数额巨大,为灭口而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5人死亡,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12月29日,西安中院开庭审理该案。据悉,面对指控,被告人刘晨鹏全盘翻供,不仅推翻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也不承认自己到过该小区,实施过抢劫杀人的行为。庭审结束后,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昨日下午,西安中院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回的被抢赃款人民币3万元依法发还被害人亲属。
法庭认为,刘晨鹏虽当庭翻供,但本案其他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刘晨鹏的犯罪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华商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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